
【法】 mute of malice
deliberately; intentionally; on purpose; wilfully
【法】 a dessein; cold blood; deliberate intent; formed design; intent
legal malice; premeditated intent; premeditated murder; scienter
keep silent
【法】 silence
故意緘默(英文:Willful Silence 或Intentional Reticence),作為一個法律和語言學交叉的概念,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具有特定内涵。其核心含義是指當事人明知事實真相或有義務進行陳述,卻出于特定目的(如規避責任、誤導他人或行使沉默權)而故意選擇保持沉默、不提供信息或不作回應的行為。以下從不同維度解析其詳細含義:
在法律領域,“故意緘默”常與證據法、刑事程式及合同法關聯:
從語言學角度看,該詞包含三層語義要素:
普通語境中,“故意緘默”亦可描述人際溝通中的冷暴力(如刻意忽視他人詢問),但法律定義更強調其程式性後果與義務關聯性。如需深入理解英美法中的具體適用,可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Admission by Silence”的釋義。
“故意緘默”指有意識地選擇閉口不言,通常表現為對特定問題或情境采取沉默态度。以下是具體解析:
基本含義
“緘默”本義為閉口不說話(),與“沉默”的區别在于:
“故意”的強化作用
加上“故意”一詞後,更凸顯有目的性的沉默,例如:
應用場景
該詞常見于法律、心理學及文學領域。例如:
與相關詞彙的對比
建議:若涉及法律或心理專業領域,需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分析其行為動機和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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