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denotable valu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express; denote; figure; indicate; render; represent; show; denotation
expression
【化】 representation
【醫】 manifestation
cost; value; happen to; on duty
【醫】 number; titer; titre; value
在漢英詞典學框架下,“可表示值”(Representable Value)是一個複合術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可表示”的語義特征與“值”的數學/邏輯學内涵進行解析。以下是基于詞典學原則的權威解釋:
“可表示”(Representable)
指某對象(如數字、概念、狀态)能夠通過特定符號系統(語言、數學符號、代碼等)被明确描述或編碼的特性。在計算領域,它強調數據在機器中的合法表達形式(如二進制可表示整數範圍)。
“值”(Value)
指可量化或可定義的實體,包括數值、變量賦值、邏輯真值等。在編程中,它體現為變量存儲的具體數據;在邏輯學中,則關聯命題的真假賦值。
複合語義
“可表示值” = 可被特定系統合法表達或編碼的量化實體。例如:
根據應用場景,“可表示值”需滿足以下條件:
特征 | 說明 | 應用領域示例 |
---|---|---|
合法性 | 符合系統預定義的語法或數據類型約束(如整數範圍、字符串編碼) | 編程語言數據類型定義 |
明确性 | 無歧義映射到目标系統的解釋模型(如數字“7”在數學與文本中均有确定含義) | 自然語言處理中的詞義消歧 |
可操作性 | 支持系統内的運算或邏輯處理(如可進行加減運算的數值) | 算法設計與計算理論 |
術語的側重點隨語境變化:
int
類型的範圍)。IEEE浮點數标準(IEEE 754)規定可表示值的精度範圍,詳見IEEE官網(注:鍊接為示例,實際引用需替換有效資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可”釋為“能夠”,與“表示”結合構成被動能力義,與英語“representable”對應。
哥德爾不完備性定理涉及形式系統中“可表示”函數的數學定義,參考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
本解釋綜合計算機科學、語言學及邏輯學定義,符合術語标準化要求,可作為漢英詞典編纂的參考依據。
“可表示值”這一表述在不同領域可能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常見場景的解釋:
在編程和數據類型中,“可表示值”指某種數據類型能夠存儲或表達的數值範圍。例如:
在數學分析中,“可表示值”可能指某個函數在其定義域内能夠輸出的值。例如:
在數據領域,“可表示值”可能指變量實際可觀測或有效的取值範圍。例如:
在形式邏輯中,“可表示值”可能指符號系統内能被合法構造或推導的值。例如:
“可表示值”的核心含義是某一系統或規則下允許的有效值範圍。具體解釋需結合上下文,例如數據類型限制、數學定義域或邏輯約束等。若需進一步分析某個具體場景,建議補充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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