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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者英文解釋翻譯、抗告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ceptant

分詞翻譯:

抗的英語翻譯:

contend with; defy; fight; refuse; repel; resist
【醫】 Adv.; contra-; ob-

告的英語翻譯:

accuse; ask for; inform; notify; tell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抗告者是法律程式中的特定主體,指對法院作出的裁定或決定不服,依法向上級法院提出異議請求重新審查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該術語源于訴訟法體系,常見于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的司法實踐中,例如中國大陸《民事訴訟法》第171條、中國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法》第403條均有相關規定。

在漢英法律術語對照中,"抗告者"對應的英文翻譯為"appellant"或"protestor",但需注意其與普通法體系中"appeal"概念的差異——抗告通常僅針對裁定(ruling)而非最終判決(judgment),且須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書面抗告狀。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釋義,抗告者在程式法中具有啟動救濟程式、中止原裁定執行等法定權利。

法律實踐中,抗告者的適格性需滿足三個要件:具有法定抗告權、針對可抗告的裁定内容、遵守法定抗告期限。典型應用場景包括:對證據保全裁定的異議、對訴訟費用決定的質疑,或對強制措施裁定的申訴。來源:中國法律數據庫、元照法律詞典。

網絡擴展解釋

“抗告者”指在法律程式中不服法院裁定并提出申訴的當事人,具體解釋如下:

  1. 定義與法律背景
    抗告者通常指對原審法院的裁定(如程式性決定或非終局判決)存在異議,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或檢察機關提出重新審查請求的主體。這一概念在德國聯邦司法體系及中國舊時法律中存在。

  2. 行為性質與目的
    抗告者的行為屬于訴訟救濟程式,旨在糾正可能存在的司法錯誤或程式不公,例如認為法官存在傾向性裁決或法律適用錯誤時,通過抗告啟動複審。

  3. 術語關聯
    在英語中,抗告者可譯為“exceptant”,屬于法律專業術語。其行為性質與“抗訴”“反訴”有一定相似性,但具體適用範圍需結合司法體系判斷。

抗告者是司法程式中行使法定救濟權利的主體,其行為體現了對司法公正性的監督訴求。不同法域的具體程式可能存在差異,需參考當地訴訟法規。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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