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獻"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法律效力和倫理價值的行為概念,其核心釋義可從三方面闡釋:
一、語言學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的權威解釋,"捐獻"指自願将個人財物或器官無償贈予公益機構或特定對象的行為,其英文對應詞為"donate"或"contribute",常見搭配包括"organ donation"(器官捐獻)、"charitable donation"(慈善捐獻)等(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數字版)。
二、法律界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二條,該行為在法律層面需滿足三個要件:自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特别在醫療領域,《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七條規定捐獻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來源:全國人大法律數據庫)。
三、社會實踐形态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2024年度報告,我國器官捐獻志願登記人數已達650萬,其中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案例年均增長率保持在15%以上。這種社會行為既包含物質層面的財物轉移,也涉及精神層面的利他主義價值觀(來源:中國紅十字會官網年度統計報告)。
四、文化語義延伸 在跨文化交際中,"捐獻"概念存在語義延伸現象。如《牛津漢英對比語言學詞典》指出,英語"endowment"除物質捐贈外,還可指才能禀賦的賦予,而漢語"捐獻"則保持更明确的物質轉移含義(來源:Oxford University Press電子資源庫)。
“捐獻”指個人或集體主動、無償地将財物或其他有價值的事物奉獻給國家、集體或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捐獻是“拿出財物獻給國家或集體”(),強調無償性和奉獻性。例如:為地震災區捐獻物資()。
延伸含義
除財物外,也可指舍棄或獻出抽象事物,如時間、器官甚至生命。例如:峻青在《黎明的河邊》中提到“捐獻出青春的生命”()。
與“捐贈”的區别
兩者均表示無償給予,但“捐獻”更廣泛,可涵蓋器官、愛心等抽象概念,且不要求回報;而“捐贈”多指具體財物()。
用法與示例
同義詞與近義詞
包括“捐贈”“捐募”“募捐”等,但語境需區分具體含義()。
捐獻是一種無私的社會行為,既可以是物質支持,也可以是精神奉獻。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漢典、辭海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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