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corner; forestall; monopolize; monopoly; rig
【經】 engrossment; establish a corner in; make a corner in; monopolization
monopolize; monopoly
struggle; compete; contend; rivalry; setoff; vie; competition; emulation
【計】 race
【經】 competition; competitiveness; contest; rivalry
壟斷性競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是介于完全競争與壟斷之間的一種市場結構,其核心特征是市場中存在較多企業,且産品具有差異化。根據《經濟學原理》(曼昆,2020)的定義,壟斷性競争企業通過産品差異(如品牌、質量或設計)獲得短期定價權,但長期會因新競争者進入而回歸正常利潤。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壟斷性競争”對應的英文術語為monopolistic competition,其中“壟斷”(monopolistic)體現企業對差異化産品的局部控制力,“競争”(competition)則強調市場内存在多個相互替代的供應商。世界銀行《發展經濟學報告》(2023)指出,這種市場結構常見于零售業、餐飲業和服裝産業,例如不同咖啡品牌通過口味或包裝差異吸引特定消費者群體。
其關鍵特征包括:
現實案例如智能手機行業:蘋果(Apple)通過iOS系統形成差異化優勢,但安卓(Android)廠商的競争仍限制其完全壟斷定價。這一理論由經濟學家愛德華·張伯倫于1933年提出,被廣泛應用于分析現代消費市場的動态平衡。
壟斷性競争(Monopolistic Competition)是一種介于完全競争和完全壟斷之間的市場結構,其核心特征是市場中存在大量廠商,産品具有差異性但可替代性較強。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析:
産品差異化
廠商通過品牌、質量、包裝或服務等創造産品差異,形成局部壟斷優勢。例如奶茶店通過獨特配方吸引消費者(案例)。
廠商數量多且規模小
市場中有大量獨立廠商,單個企業行為對整體市場影響有限,如餐飲業、服裝零售業。
自由進入與退出
市場壁壘較低,廠商可根據利潤情況靈活調整經營。
短期與長期利潤差異
短期内企業可能因差異化獲得超額利潤,但長期會因新競争者進入而回歸正常利潤。
價格與産量特點
相比完全競争,壟斷競争下價格較高、産量較低,但産品多樣性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
張伯倫在《壟斷競争理論》中指出,産品差異是壟斷競争的核心成因。每個廠商既是壟斷者(因産品獨特性)又是競争者(因替代品存在),這種雙重性成為現代市場分析的基石。
壟斷性競争通過差異化平衡壟斷與競争,既推動創新和多樣性,又可能因過度競争導緻資源浪費。其理論廣泛應用于零售、服務業等現實場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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