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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條款英文解釋翻譯、救助條款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alvage clause

分詞翻譯:

救助的英語翻譯:

deliverance; minister; salvation; succour

條款的英語翻譯: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專業解析

“救助條款”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合同中或法律規定中,當一方陷入財務困境、經營困難或其他危急情況時,另一方或相關方提供援助以避免其破産或遭受重大損失的約定或規定。其核心含義是“提供援助以避免災難性後果”。

從漢英詞典和法律術語角度,其詳細解釋如下:

  1. 核心含義 (Core Meaning):

    • 漢語 (Chinese): “救助條款”指在協議(如貸款協議、債券契約、合資協議)或特定法律(如破産法、海商法)中,規定當一方(通常是債務人、義務方或陷入危險的財産所有人)出現財務危機、無法履行義務或面臨滅失風險時,另一方(如債權人、合同相對方、救助人)或相關方有權利或義務提供財務援助、重整支持、實物救助或其他形式的幫助,旨在幫助其渡過難關、恢複履約能力或避免財産全損的條款。
    • 英語對應術語 (English Equivalents): 最常見的對應術語是“Bailout Clause”。其他相關或特定語境下的術語包括:
      • Rescue Clause: 更通用的救助條款表述。
      • Salvage Clause: 特指海商法中關于救助遇險船舶、貨物并獲得報酬的條款(救助行為本身)。
      • Financial Assistance Clause / Provision: 側重于財務援助。
      • Distress Clause: 強調在危難情況下的條款。
      • Clause Providing Relief / Assistance: 提供救濟或援助的條款。
      • Restructuring Support Provision: 側重于支持重組。
  2. 目的與功能 (Purpose and Function):

    • 預防破産/違約 (Preventing Bankruptcy/Default): 主要目的是在債務人出現財務困境早期進行幹預,提供流動性支持或重組方案,避免其走向破産清算,保護債權人(尤其是主要債權人)的長期利益,減少系統性風險。
    • 保護特定利益 (Protecting Specific Interests): 在合資或戰略合作協議中,可能用于保護關鍵合作夥伴或核心技術/資源不被破産程式影響。
    • 鼓勵救助行為 (Encouraging Salvage): 在海事領域,明确救助報酬的确定原則(如“無效果,無報酬”原則及其例外),鼓勵第三方對遇險財産進行救助。
    • 風險分擔 (Risk Allocation): 在複雜交易(如項目融資)中,明确各方在對方出現困境時的責任和義務,分擔潛在風險。
  3. 常見應用場景 (Common Applications):

    • 金融合同 (Financial Contracts): 貸款協議、債券契約中的“纾困條款”(Bailout Clause),允許或要求債權人(如政府、母公司、主要貸款人)在借款人出現償付困難時提供額外資金或債務重組支持。
    • 企業重組法 (Corporate Restructuring Law): 一些國家的破産重整法律可能包含鼓勵或強制要求主要利益相關方參與救助的機制。
    • 合資協議/股東協議 (Joint Venture Agreements / Shareholders' Agreements): 規定當一方股東陷入財務困境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或提供貸款支持的選擇權或義務。
    • 海商法/海上保險 (Admiralty Law / Marine Insurance): “救助條款”(Salvage Clause) 規定救助服務的提供、報酬計算(通常基于獲救財産價值、救助難度、風險等因素)及支付責任。
    • 政府救助計劃 (Government Bailout Programs): 相關立法或政策文件中會包含救助的條件、方式和監管要求。
  4. 關鍵要素 (Key Elements - 通常體現在條款中):

    • 觸發條件 (Triggering Events): 明确何種情況構成需要救助的“困境”或“危險”(如違約事件、破産申請、重大流動性短缺、船舶遇險等)。
    • 救助方 (Rescuing Party): 明确誰有權利或義務提供救助(特定債權人、政府機構、合同相對方、救助公司等)。
    • 救助形式 (Form of Assistance): 規定救助的具體方式(如提供新貸款、債務展期、債轉股、資産購買、注入現金、提供擔保、實物救助服務等)。
    • 救助條件與代價 (Conditions and Cost): 救助可能附帶嚴格條件(如要求重組計劃、更換管理層、提供抵押),并明确救助的成本或報酬如何計算(如救助貸款的利率、救助報酬的比例)。
    • 決策機制 (Decision Mechanism): 如何啟動救助程式,需要哪些批準(如債權人委員會、董事會、政府審批)。
    • 優先權與受償順序 (Priority and Subordination): 救助資金或新債務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權威參考來源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網絡擴展解釋

“救助條款”通常指法律或合同中涉及救援、援助的具體規定,尤其在法律或海事領域應用較多。以下是綜合相關信息的解釋:

一、基本定義

“救助”指對處于危險或困難中的對象提供救援和幫助,包含物質支援與精神支持。其核心含義是拯救生命、財産或減輕損害。

二、法律語境下的救助條款(以海難為例)

  1. 合同類型

    • 無效果無報酬合同:救助成功才支付報酬,是國際通用的标準形式(如“勞氏救助合同格式”)。
    • 雇傭救助合同:按人力、設備計費,無論結果如何均需支付,性質更接近勞務合同。
  2. 條款内容

    • 訂立權:遇險船舶的船長可代表船東及貨主籤訂救助合同(《海商法》規定)。
    • 變更條件:若合同顯失公平或報酬明顯不合理,可通過訴訟或仲裁變更。
    • 救助方義務:需謹慎施救、防止污染、必要時尋求其他救助方協助等。

三、其他應用場景

在公益領域,“救助條款”可能涉及對弱勢群體的援助規定,如兒童救助、醫療救助等,強調社會支持機制。

四、補充說明

“救助”的同義詞包括救援、援助等,但法律條款中的“救助”更強調權利義務關系,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如需了解完整法律條款或合同細節,建議查閱《海商法》或國際救助公約原文。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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