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emergency interconnection
"緊急聯絡"(Emergency Contact)在漢英雙語語境中屬于跨文化通用術語,指在突發事件中可快速聯繫的個人或機構。該術語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緊急聯絡人需具備"24小時可聯絡性"與"第一時間響應能力",其英文對應詞"emergency contact"在美國《聯邦應急管理法》中被定義為"預先指定的危機響應責任人"。
社會功能 世界衛生組織《全球應急指南》将緊急聯絡系統分為三級:
技術标準 國際标準化組織ISO 22322:2018規定緊急聯絡信息應包含: $$ begin{aligned} &text{基礎數據} = { 姓名, 關系, 聯繫電話 } &text{擴展數據} = { 血型, 過敏史, 保險信息 } &text{驗證周期} leq 90text{天} end{aligned} $$
跨文化差異 牛津詞典(https://www.oxfordlearnersdictionaries.com)标注英式英語中更常用"next of kin"特指親屬聯絡人,而美式英語傾向使用"ICE contact"(In Case of Emergency)。中國應急管理部官網(https://www.mem.gov.cn)顯示,國内标準表格需同時填寫中英文雙語聯繫人信息。
該術語在航空安全(ICAO Annex 6)、醫療系統(HIPAA法案)、金融行業(巴塞爾協議III)等專業領域均有具體實施細則,建議根據具體應用場景參照對應行業的标準化文件。
根據搜索結果的綜合分析,“緊急聯絡”是指在突發或危急情況下,為快速傳遞信息、協調資源并采取應對措施而建立的特定聯絡機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緊急聯絡結合了“緊急”(情形急迫、不容拖延)與“聯絡”(信息溝通與協調)的雙重含義,主要用于突發事件中實現快速響應。例如,智能手機的SOS功能可在用戶突發危險時自動聯繫預設的緊急聯繫人。
主要作用
緊急聯繫人
需設定信任度高且具備應急能力的人員(如親屬、密友),确保聯繫方式有效并及時更新。部分場景中,緊急聯繫人可能包含已分開的伴侶,體現情感依賴。
明确職責
聯絡方案需規定各角色職責,例如誰負責報警、誰協調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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