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conomic code
【法】 economic law
allusion; ceremony; law; standard
經濟法典(Economic Code)在漢英法律詞典中的核心定義是指系統化編纂的經濟法律規範總稱,其本質是将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整合為統一、體系化的法典。以下從權威法律視角解析該術語:
綜合性立法形式
經濟法典區别于單行經濟法規,是對國家經濟生活各領域(如計劃、財政、金融、市場規制等)法律規範的集成化編纂,形成具有内在邏輯的統一法律文件。例如,《捷克斯洛伐克經濟法典》(1964年)是全球首部獨立經濟法典,涵蓋國民經濟組織、合同、責任等十大篇章 。
調整對象特定性
聚焦于縱向經濟管理關系(如政府調控)與橫向經濟協作關系(如企業間合同),例如《俄羅斯聯邦經濟法典(草案)》明确規範國家與企業、企業間的經濟權利與義務 。
經濟法典側重國家幹預下的經濟秩序(如反壟斷、産業政策),而民法典調整平等主體的財産與人身關系(《元照英美法詞典》,2019)。
法典化消除法律碎片化,例如德國《反限制競争法》屬單行法,而經濟法典需整合此類規範形成體系(《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
經濟法典的編纂需滿足兩大條件:
目前僅少數國家完成編纂(如古巴、烏克蘭),中國采用"單行法+政策"模式,學界對法典化必要性存在持續争論(《中國法學》,2023)。
權威參考來源:
“經濟法典”是指将經濟領域相關法律規範進行系統性編纂形成的綜合性法律文件,其核心在于調整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各類經濟關系,維護市場秩序并平衡各方利益。以下是具體解析:
法律系統性
經濟法典以體系化的方式整合經濟法相關規範,涵蓋市場規制、宏觀調控、社會分配等内容,确保法律條文的明确性和適用性。例如,中國的《民法典》對重要概念有明确定義,而經濟法典可能采用類似方式整合經濟法領域條文。
調整對象
主要規範兩類關系:
經濟法典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經濟法典與民法、行政法存在交叉,但其核心在于國家幹預經濟的合法性,例如通過反壟斷防止市場失靈,區别于民法的平等主體交易規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可參考《注釋法典22: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典》等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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