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ndorsed bonds
endorsement; repeat a lesson
【經】 backing; endorse; endorsement
bond
【經】 bond; bond certificate; debenture; debenture certificate
debt obligations; evidence of debt; loan stock; redemption of bonds
t-bond
在漢英詞典語境中,"背書債券"對應的英文術語為Endorsed Bond,指由第三方機構(如銀行、擔保公司)對債券發行人的償付能力進行信用增強的債務工具。此類債券通過背書方的信用評級提升發行主體的融資能力,降低投資者風險,常見于國際金融市場與跨境融資項目。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定義,背書債券具有雙重追索權特征:當發行人違約時,投資者既可向發行人追償,也可要求背書方履行擔保責任。其法律效力遵循《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對票據背書的解釋框架,要求背書方在債券憑證上加蓋籤章或出具獨立保函。
從會計處理角度,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中規定,背書行為需同時滿足"信用風險轉移"與"對價公允性"兩大确認條件。實務操作中常見于中小企業集合債、地方政府平台債等具有信用分層設計的結構性融資産品。
背書債券是指通過背書方式完成權利轉讓的債券,其核心含義和法律特征如下:
基本概念
債券持有人在債券背面(或粘單)籤章并記載轉讓事項,将債券交付受讓人,從而實現債券權利的轉移。這一行為需符合《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條關于公司債券轉讓的規定,強調背書是債券權屬變更的必要條件,僅達成債權讓與合意不足以生效。
法律性質
背書屬于要式法律行為,需滿足形式要求(如書面記載、籤章)才能生效。其法律依據包括《票據法》及《公司法》,确保票據流通的安全性和權責明确性。
操作步驟
主要目的
根據功能不同,背書可分為:
債券的償還性、收益性等特征(見、5、6)通過背書實現靈活流轉,而政府債券的安全性也因背書程式的規範性得到強化。
如需進一步了解債券分類或背書操作細節,可參考《公司法》《票據法》相關條款或上述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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