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functional paralysis; neurapraxia
機能性麻痹(Functional Paralysis)指由心理或功能性因素導緻的運動功能障礙,而非器質性神經損傷所緻。其核心特征為運動能力喪失與神經系統檢查結果不匹配,屬于“分離性運動障礙”範疇。以下是詳細解析:
定義
機能性麻痹又稱“功能性癱瘓”或“癔症性癱瘓”,指患者因心理沖突、應激或潛意識需求,出現肢體無法活動的症狀,但無神經傳導通路的結構性病變。其本質為運動功能在無器質性疾病情況下的“分離”狀态 。
臨床表現**
心理動力學理論
潛意識将無法承受的心理沖突(如創傷、焦慮)轉化為軀體症狀,以回避現實壓力 。
例:戰争士兵突發下肢癱瘓,逃避重返戰場。
神經生理學假說
大腦皮層高級中樞對運動通路的抑制增強,導緻運動指令無法傳遞至脊髓前角細胞,屬“自上而下”的功能性神經抑制 。
需同時滿足以下兩點 :
定義與分類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 DSM-5 分離性運動障礙診斷标準
病理機制
Stone, J. et al. (2012). Functional weakness: clues from electrophysiology. Journal of Neurology, Neurosurgery & Psychiatry. 鍊接
臨床管理
Nielsen, G. et al. (2015). Physiotherapy for functional motor disorders. Neurophysiologie Clinique. 鍊接
注:本文内容整合自精神疾病診斷标準、神經病學臨床研究及功能性疾病綜述,符合醫學權威指南共識。
“機能性麻痹”是一個醫學術語,其核心含義是機體特定組織或器官因功能異常導緻的反應能力喪失或減退。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廣義概念
指細胞、組織或器官的生理功能衰退,無法對正常刺激産生反應的狀态。例如代謝異常或内分泌紊亂可能引發器官的機能性麻痹。
狹義概念
特指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尤其是運動神經系統。根據病變位置可分為:
需根據病因選擇方案: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醫學定義與臨床案例,如需具體診療建議,請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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