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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仲裁英文解釋翻譯、勞資仲裁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industrial arbitration

分詞翻譯:

勞資的英語翻譯:

labour and capital
【法】 labour and capital

仲裁的英語翻譯:

arbitrament; arbitration; intercede; intercession; intermediation; mediation
referee; umpire
【經】 arbitrate; arbitration

專業解析

勞資仲裁(Labor Arbitration)是指由第三方機構依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争議進行調解或裁決的法定程式。該機制旨在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工資糾紛、勞動合同争議、福利待遇分歧等勞資矛盾。

從法律性質分析,勞資仲裁具有三個核心特征:

  1. 強制性前置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勞動争議需先經仲裁程式方可提起訴訟(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
  2. 準司法屬性: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代表組成,其裁決書具有法律強制力。依據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特定争議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來源:中國人大網)。
  3. 時效限制:勞動者需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内申請仲裁(來源:國際勞工組織《勞動争議解決指引》)。

國際比較視角顯示,中國勞資仲裁制度融合了大陸法系與社會主義法制特征。不同于美國的國家勞動關系委員會(NLRB)體系,中國實行"一裁兩審"制度,但2017年改革後部分案件實現"一裁終局"(來源:國際勞工組織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勞動仲裁(即“勞資仲裁”或“勞動争議仲裁”)是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争議的法定程式,其核心内容如下:

1.定義與性質

勞動仲裁是由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對雙方提交的勞動争議進行居中審理、調解或裁決的準司法活動。它是處理勞動糾紛的前置程式,即當事人需先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訴(特定終局裁決除外)。

2.適用範圍

根據《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主要包括以下争議:

3.法律原則與時效

4.基本流程

  1. 提交申請:需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記錄等)。
  2. 立案與調解:仲裁委員會受理後優先組織調解,調解不成則進入審理。
  3. 審理裁決:仲裁庭通過舉證質證、辯論等程式作出裁決,一般應在45日内結案。

5.法律效力

提示

勞動仲裁是勞動者維權的重要途徑,建議争議發生時及時準備證據并咨詢專業法律人士。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文或流程細節,可參考《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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