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rescinded
not
by; quilt
abolish; abate; abrogate; annul; do away with; repeal; revoke
【經】 abolish; abrogate; abrogation; defeasance; repeal; rescind
在漢英詞典及法律術語框架下,“未被廢除的”指某項法規、條款或制度在現行法律體系中仍然保持效力,未因後續修訂、替代或宣告失效而終止其法律約束力。該表述對應的英文翻譯為“unabrogated”或“not repealed”,常見于法律文本對比及跨法系研究領域。
其核心應用場景包括:
相關權威定義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五條關于“法律廢止程式”的釋義,以及《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abrogation”的司法撤銷要件的說明。
“未被廢除的”是一個法律及正式語境中常用的表述,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某項法律、規定、條款或協議等仍保持原有效力,未因後續修改、替代或廢止而失效。例如:
unrescinded()是法律領域的專業術語,由三部分構成:
根據使用場景可選擇不同譯法: | 使用場景 | 英語表達 | |---------|---------| | 法律文件 | not revoked / still in force | | 經濟協議 | remain valid | | 日常用語 | still active |
建議在正式文件中使用時,通過法律數據庫或權威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核實具體語境下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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