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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從犯英文解釋翻譯、事後從犯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ccessory after the fact

分詞翻譯:

事後的英語翻譯:

after the event; afterwards
【法】 after the fact; ex post; post factum

從犯的英語翻譯:

accessary; accessary criminal; accessorial
【法】 accession offender; accessory to a crime; accomplice
accomplice under duress; assisting offender

專業解析

"事後從犯"是刑法學中的重要概念,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應"accessory after the fact"。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條,其核心定義包含三個要件:

  1. 時間要件:幫助行為發生在主犯完成犯罪之後(《現代漢語法律詞典》2020年版)
  2. 主觀要件:明知他人已實施犯罪而故意提供幫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305條)
  3. 行為要件:包括但不限于窩藏、包庇、銷毀證據或協助逃匿等(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程》)

英美法系中的"accessory after the fact"定義與我國刑法存在差異,根據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其構成要求幫助行為能使犯罪人逃避逮捕或懲罰,且部分司法轄區要求主犯與從犯存在事前共謀。

在刑事責任承擔方面,我國刑法規定事後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區别于事前共犯的處罰原則(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釋義》)。該制度設計體現了"期待可能性"理論,即行為人在犯罪完成後介入的幫助行為,其可譴責性低于事前共謀情形(《法學研究》2018年第5期https://qk.cass.cn/fxyj/)。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中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解釋,“事後從犯”并非嚴格的法律術語,但可結合共犯理論進行解釋。以下是綜合分析:

  1. 基本定義
    所謂“事後從犯”,通常指在犯罪行為完成後,明知他人已實施犯罪,仍通過藏匿、隱瞞或提供其他幫助行為,協助主犯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員。例如,為主犯提供隱藏處所、銷毀證據等。

  2. 法律性質與認定條件

    • 需存在事前通謀:根據《刑法》規定,若行為人在犯罪前或犯罪過程中與主犯達成合意,事後提供幫助,則可被認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 無通謀則可能單獨定罪:若事前無通謀,僅事後幫助,可能構成窩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條)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刑法》第312條),而非共同犯罪的從犯。
  3. 與一般從犯的區别
    普通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如提供工具、望風等),其行為直接關聯犯罪實施階段;而“事後從犯”的幫助行為發生在犯罪完成後,需結合通謀情況判斷是否屬于共犯。

  4. 處罰原則

    • 若被認定為共同犯罪的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刑法》第27條)。
    • 若單獨構成其他罪名,則按相應罪名量刑,如窩藏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後從犯”的定性需結合是否參與事前通謀。法律更強調共同犯罪的整體性,單純事後幫助且無通謀的行為不屬于共犯範疇,但可能觸犯其他罪名。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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