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sumer
suppose; assume; postulate; presume; presumption; postulation
【經】 assumption; postulate; postulation
person; this
"假定者"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通常指提出或持有某種假設的人或主體,其核心含義圍繞"假設的提出者"或"預設條件的設定方"。以下是基于語言學和權威詞典的詳細解釋:
漢語解析
"假定"指基于不完整證據提出的暫時性結論,"者"表示執行該動作的主體。因此"假定者"即主動提出假設的個人或實體,常見于邏輯推理、法律推定或學術研究中。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假定"的釋義
英語對應詞
法律領域:指進行事實推定的司法主體(如法官或陪審團)。
例:The court as the presumers must evaluate evidence objectively.(作為假定者的法庭需客觀評估證據。)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對 "presumption" 的闡釋
學術研究:指提出理論假說的研究者,需通過實證驗證假設。
例:The hypothesizer's model was peer-reviewed.(假定者的模型經同行評審。)
來源:Oxford Academic Writing Guide
日常邏輯:泛指基于有限信息做出臨時判斷的人,隱含結論的可修正性。
例:As an assumer, he acknowledged potential errors.(作為假定者,他承認可能存在誤差。)
《牛津英語詞典》(OED)
定義 "assumer" 為 "one who takes up or adopts a position or theory"(采納某一立場或理論的人),強調主動性。
《韋氏法律詞典》(Merriam-Webster's Law Dictionary)
将 "presumer" 關聯至法律推定 (presumption),指 "a party who asserts a fact based on probability"(基于概率主張事實的一方)。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明确"假定"的釋義為"暫時認定","者"後綴表示行為主體,與英語構詞法 "-er" 功能一緻。
與 "假設者" 的差異:
"假設者"(hypothesizer)更側重科學假說,而"假定者"(assumer/presumer)涵蓋更廣的推測性場景,包括日常非正式推斷。
來源:劍橋英語語法使用指南
與 "推測者" 的對比:
"推測者"(speculator)含更高不确定性,而"假定者"通常有一定依據支撐預設。
"假定者"的英譯需依語境選擇assumer(通用)、presumer(法律/正式)或hypothesizer(學術),其本質是通過主動預設推動認知或決策進程的主體。
“假定者”一詞可以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在一般語境中,“假定者”指提出假設或進行推測的人。其核心含義來源于“假定”(即暫時認定或科學假設),例如:
在宗教領域(如羅馬天主教會),“假定者”(對應英文postulator)特指一種職務角色:
漢語日常使用中,“假定者”更多指向第一種通用含義,而宗教領域的特殊用法屬于專業術語。根據,現代中文詞典通常将“假定”解釋為動詞性行為,因此“假定者”可理解為該行為的執行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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