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trument of appeal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上訴文件"(Shàngsù Wénjiàn)指訴訟當事人不服原審法院裁判時,向上一級法院提交的正式法律文書集合,其核心功能是啟動上訴程式并闡明不服理由。以下是基于權威法律術語庫的詳細解釋:
上訴文件(Appeal Documents)包含上訴方提交的所有書面材料,主要分為:
載明上訴人信息、被上訴裁判内容、具體上訴請求及事實理由的正式申請文件,是啟動上訴程式的法定要件。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
列明新證據或原審未被采納的證據,需附帶證據說明及關聯性分析。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文書樣式》
律師撰寫的法律論證文件,引用判例和法條支持上訴請求(如美國聯邦上訴程式稱"Appellant's Brief")。
來源:《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術語 | 司法轄區差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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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文件 | Appeal Documents/Papers | 中國法下需加蓋公章,英美法系需律師籤章 |
上訴理由書 | Statement of Grounds | 大陸法系要求詳細列明法律適用錯誤點 |
答辯狀 | Respondent's Brief |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強制電子提交 |
權威參考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上訴程式實務指南》
- 北大法寶法律數據庫:民事上訴文書規範庫
-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法律出版社
- 美國聯邦法院官網《聯邦上訴程式規則》(FRAP)
(注:不同司法轄區對文件形式要求存在差異,以上解釋綜合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共性特征。)
上訴文件是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因不服一審法院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向上一級法院提交的正式法律文書,核心目的是請求重新審理案件。以下是具體解釋:
上訴文件主要指上訴狀,是啟動二審程式的必備材料。其法律依據為《民事訴訟法》第164條,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後15日内(裁定為10日内)提交上訴狀。
首部信息
上訴請求與理由
結尾與簽名
需寫明“此緻XX中級人民法院”,并由上訴人簽名并注明日期。
遞交途徑
通過原審法院提交上訴狀及副本(副本數量=對方當事人人數),避免直接向二審法院遞交可能導緻的延誤。
材料與費用
時限要求
| 案件類型 | 判決上訴期 | 裁定上訴期 |
|----------------|------------|------------|
| 民事案件 | 15日 | 10日 |
| 刑事案件 | 10日 | 5日|
(依據:)
如需具體模闆或進一步指導,可參考法院官網或咨詢專業律師(部分網站提供免費模闆下載,如、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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