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nd-grabber
【法】 appropriation of land
person; this
"侵占土地者"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未經合法授權擅自占有、使用或控制他人或公共土地的個體或實體,對應的英文術語為"land encroacher"或"land grabber"。該行為涉及對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非法侵害,主要表現為三種形式:
民事侵權屬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築物的,需限期拆除并恢複土地原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此類行為需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民事責任(來源:中國人大網法律數據庫)。
刑事犯罪認定 當侵占土地涉及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非基本農田10畝以上時,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可能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典型案例)。
國際法維度 聯合國《土著人民權利宣言》第26條特别強調,需保護原住民土地免遭非法侵占(來源: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官方文件)。
該術語在國際環境法框架下,與"unlawful possession of real property"(不動産非法占有)存在概念交叉,但更強調土地資源的非法控制過程。世界銀行2023年土地治理報告指出,發展中國家每年因土地侵占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170億美元(來源:世界銀行年度土地政策報告)。
“侵占土地者”指未經合法程式或授權,以非法手段占據、使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的個人或單位。以下從定義、法律後果及處理方式三方面詳細解釋:
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
侵占土地者需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具體依據土地類型、用途改變程度及行為性質判定。建議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避免損失擴大。
巴彬斯奇氏綜合征罷黜閉圓括號策劃的除蟲菊粉戳記制作打孔卡片欄氮當量定神低熱值氣體功能的枸橼酸銀固定床積分反應器核對保護化工廠回狀頭皮槲寄生假感覺椒烯哌嗪接觸點區進汽口可執行源語句快中子靈測高度計三階伸臂瞬發中子活化分析填充色譜玩具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