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utograph writings; holograph
"親筆文據"是法律術語中具有特殊效力的文件形式,指由當事人親自手寫并簽名的書面憑證。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該詞對應英文"holographic instrument",特指完全由立據人親筆書寫、注明日期并籤署,且無需第三方見證即具備法律效力的文件。
從法律要件角度分析,其核心特征包含三點:
在適用範圍層面,該文據形式常見于遺囑設立、債務确認等場景。比較法研究顯示,其效力認定标準與《美國統一遺囑認證法典》第2-502條規定的holographic will(親筆遺囑)具有高度相似性,均認可無需公證的特殊法律地位。司法實踐中,北京知識産權法院2024年審理的著作權歸屬糾紛案(案號:京73民終548號)即采信了涉案劇本的親筆文據作為核心證據。
“親筆文據”是由“親筆”和“文據”兩個詞語組合而成的法律或書面用語,其含義需結合兩部分共同理解:
指親自執筆書寫的行為或結果。例如:
指書面形式的憑據或證明文件,常見于法律或正式場景,例如:
指由當事人親自書寫并簽名的書面憑證,強調文件的真實性和法律效力。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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