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ase by estoppel
"不得廢止的租借"是一個法律術語,特指在約定期限内不可單方面撤銷或終止的租賃關系。其核心含義如下:
不得廢止 (Irrevocable)
指租賃協議中約定排除任意解除權,出租方與承租方均不得在約定期限内擅自終止合同。該條款常見于長期租賃或涉及重大利益的場景,如商業地産或特殊用地租賃。
租借 (Lease)
指通過契約将不動産(土地、房屋)或動産的使用權有償轉讓給承租方,所有權仍歸屬出租方。區别于"買賣",租借的本質是用益物權的有限期轉移。
整體含義
即"不可撤銷的租賃契約"(Irrevocable Lease),強調合同穩定性與強制約束力。例如:
香港《新界土地租約條例》規定,部分土地租約在特定條件下為"不得廢止的租借",租戶可依法拒絕地主提前收回土地的要求。
英美法系定義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irrevocable lease"指:
"租約中明确排除出租方終止權的契約,承租方享有排他性占有權直至租期屆滿。"
(來源: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
中國大陸法律關聯
《民法典》第705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部分無效,但當事人可約定續訂。"
若合同中明确"不得廢止"條款,則視為放棄法定解除權,雙方需嚴格履行至期限屆滿。
曆史土地權益
英國對香港新界的"不可廢止租借"(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期99年,到期前英國無權單方面廢止。
(來源:香港律政司《香港憲制文件彙編》)
商業長期租賃
企業租用核心商圈物業時,常約定"不得廢止"條款保障經營穩定性,避免出租方因租金上漲強行解約。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香港土地判例,核心定義與法律效力具有普適性。
“不得廢止的租借”是一個涉及法律或國際關系的特定概念,需結合“租借”的一般含義及其特殊情境來解釋:
根據多個詞典釋義(、、),租借包含兩層含義:
此短語多指國際法或條約中的長期租借關系,常見于以下情境(、):
建議進一步查閱國際法相關文獻或曆史條約案例以獲取更詳細背景。
奧臘耳甘敗壞拜托的話膀胱前列腺的不編碼微指令存儲格式說明代碼孔單軸晶體碘酞鈉蒽黃素發電機分頁區弗林特氏氏雜音輻射光線高斯氏法合理的利潤化險為夷舊紋狀體的口鼻的賣售工程師磨快配方設計漂石去甲煙鹼溶菌劑散亂失散哨艇守備水矽鎂鎳礦塔龍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