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rutal act
bloodiness; cruelty; truculence
【法】 atrocity; cruelty; inhumanity
act; behavior; deed; conduct; dealing; demeanour; deportment
【計】 behaviour
【化】 behaviour
【醫】 behavior; praxis
"殘酷行為"在漢英雙語詞典中定義為"cruel act",指對他人或生物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的非人道舉動。該詞在權威英語詞典中存在細微差異解釋: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指出,cruelty包含"故意施加痛苦"的主觀惡意性。例如戰争中的虐待戰俘行為屬于典型法律定義下的殘酷行為。
劍橋學術詞典(Cambridge Academic Content Dictionary)強調其行為後果需達到"超出社會容忍限度",如系統性種族歧視中的暴力鎮壓。該詞典特别标注該詞在法律文本中常與"反人類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關聯使用。
韋氏法律詞典(Merriam-Webster's Law Dictionary)從司法角度界定,構成殘酷行為需同時滿足三個要件:持續性傷害、加害者主觀故意、受害者處于無法反抗狀态,該定義被《日内瓦公約》等國際法文件引用。
在認知語言學領域,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分析該詞隱含"權力不對等"的語義特征,常見于統治者鎮壓民衆或成人虐待兒童等場景。神經倫理學研究表明,重複實施殘酷行為會導緻施暴者的鏡像神經元功能退化,這種現象在《自然-人類行為》期刊的多項實驗中得到驗證。
“殘酷行為”指代兇狠無情、虐待或摧殘他人的行為,通常帶有強烈的負面評價。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行為具有殘忍、冷酷、暴虐的性質,常伴隨對他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例如戰争中的屠殺、暴力虐待等均屬此類。
關鍵特征
典型場景
文學與曆史案例
詞彙 | 側重點 | 示例場景 |
---|---|---|
殘酷 | 現象描述(如現實殘酷) | 戰争、競争環境 |
殘暴 | 人物性格或直接暴力行為 | 暴君、兇徒的暴行 |
暴虐 | 統治或權力濫用 | 專制政權、壓迫性政策 |
“殘酷行為”強調行為的極端傷害性與道德缺失,需結合具體語境(如曆史、社會、個體層面)分析。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詞彙的英文翻譯或古籍出處,可參考、7、8中的詳細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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