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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賠償英文解釋翻譯、雙倍賠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double indemnity clause

分詞翻譯:

雙倍的英語翻譯:

【計】 doubling

賠償的英語翻譯:

compensate for; indemnify for; recompense; recoup; reimburse; remedy
【經】 amends; bote; claim; compensate; indemnification; indemnify; indemnity
make up; recompense; recoup; recoupment; recovery; remedy; reparation

專業解析

"雙倍賠償"是一個法律術語,指在特定情況下,法律規定責任方需向受害方支付相當于實際損失或約定金額兩倍的賠償金。它主要體現為一種懲罰性賠償或法定加重責任形式,而非簡單的損失填補。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含義

  1. 懲罰性與法定性

    "雙倍賠償"通常由法律明文規定(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旨在懲罰惡意違約、欺詐或嚴重侵權行為。例如:

    • 消費欺詐:經營者提供商品/服務存在欺詐時,消費者可主張價款三倍賠償(最低500元),但特定場景如食品安全問題適用"價款十倍賠償",本質是雙倍及以上懲罰的延伸。
    • 勞動欠薪: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部門可責令加付應付金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5條),接近"雙倍"效果。
  2. 計算基數

    賠償以實際損失或合同價款為基數:

    • 損失填補部分:補償受害方實際經濟損失。
    • 懲罰性部分:額外支付與基數等額的賠償,合計為雙倍。

      示例:若商家欺詐緻消費者損失1萬元,三倍賠償為3萬元(含1萬元本金+2萬元懲罰)。


二、英文對應術語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雙倍賠償"對應兩種譯法:

  1. Double Damages

    通用表述,指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為實際損害的兩倍。常見于反壟斷、知識産權侵權等領域。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

  2. Double Indemnity

    保險術語,特指保單中約定因特定事故(如意外身故)賠付雙倍保額。源于1944年美國同名電影,但法律語境較少用此譯法。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三、法律依據與適用場景

中國法律中直接規定"雙倍"賠償的條款較少,但類似懲罰機制廣泛存在:

  1.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欺詐行為需賠償消費者購買價款/服務費用的三倍(最低500元)。

  2.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

    生産不符合安全标準的食品,消費者可主張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賠償。

  3.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87條

    未籤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賠償。


四、與普通賠償的區别

類型 目的 計算方式 法律依據
補償性賠償 填補實際損失 損失金額 = 實際損害 民法基本原則
雙倍賠償 懲罰+威懾 賠償金額 = 基數 × 2 特别法明文規定

關鍵點:"雙倍賠償"的核心是法定懲罰性,其適用必須滿足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如欺詐、惡意侵權),并非所有糾紛均可主張。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法律文本

  2. 《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出版社, "Double Damages"詞條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Double Indemnity"詞條

網絡擴展解釋

“雙倍賠償”是法律術語,指在特定情形下,責任方需按照法定标準向受害方支付兩倍金額的賠償。其具體含義因法律場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1. 欺詐行為賠償: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存在欺詐(如虛假宣傳、以次充好),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即商品價款或服務費用的三倍賠償),若金額不足500元則按500元賠償。
  2. 嚴重損害賠償:若經營者明知商品/服務存在缺陷仍提供,造成消費者死亡或健康嚴重損害,受害人可要求實際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二、勞動合同領域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 當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例如未履行法定程式、未支付經濟補償等),需按以下标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1. 計算方式:以勞動者工作年限為基礎,每滿1年支付2個月工資(即經濟補償标準的雙倍)。例如:
    • 工作3年:2×3=6個月工資;
    • 工作5個月:2×0.5=1個月工資。
  2. 適用情形(部分列舉):
    • 從事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健康檢查;
    • 在醫療期内或孕期、産期、哺乳期解除合同;
    • 員工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時違法解除合同。

補充說明

如需更具體的案例分析或法律依據,可參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或咨詢專業律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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