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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住所的人英文解釋翻譯、不在住所的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bsentee

分詞翻譯:

不在的英語翻譯:

【法】 abesse

住所的英語翻譯:

abode; domicile; habitation; place
【法】 abiding place; abode; berth; domicile; domicilium; domus; inhabitancy
lodging; place of abode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不在住所的人"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被譯為"person not residing at the domicile",其核心含義指法律意義上未在法定登記地址居住的個體。根據《牛津法律術語雙語詞典》的釋義,該術語特指在特定時間段内未實際居住于官方登記地址的自然人,這種狀态可能涉及戶籍管理、法律文書送達等行政司法程式。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補充說明該表述包含兩層維度:在空間維度上指物理位置的分離狀态,在時間維度上要求持續達到法定認定時長。例如我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且超過三個月的,應當辦理暫住登記。

在英美法系語境中,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對應為"non-resident",強調該狀态可能影響司法管轄權、稅收義務等法律關系的認定。值得注意的是,該術語與"absentee"存在細微差異,後者更側重故意逃避法律義務的主觀故意性。

從社會語言學角度看,《法律英語翻譯教程》指出該表述在跨境文書中的翻譯需注意:大陸法系國家多采用"person not domiciled",而普通法系國家則傾向使用"non-resident individual"的表述方式。這種差異源于兩大法系對住所(domicile)與居所(residence)法律要件的不同界定标準。

網絡擴展解釋

“不在住所的人”這一表述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解釋,需結合法律定義和日常用法進行區分:

一、法律層面(稅務領域)
根據,在中國稅法中,無住所個人分為兩類:

  1.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内無住所且一個納稅年度内居住不滿183天;
  2. 居民個人:無住所但居住滿183天(需納稅全球收入)。
    這類人群通常涉及跨境稅務身份判定,例如外籍工作者或短期停留者。

二、日常用語層面
指出,“不在住所”指實際所在地與戶籍或常住地不一緻的情況,例如:

三、法律術語翻譯
顯示,英語中“不在住所的人”對應法律術語為absentee,強調因缺席住所可能産生的法律後果(如財産管理、投票權等)。

注意:需區分“不在住所”與“無住所”:

建議具體場景中結合權威法規(如財政部公告)進一步确認定義。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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