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dermanic
alderman
【法】 alderman; city councillor; councilman
市議員(City Councilor/Councillor)指在市級行政區劃中,經選舉或任命産生的立法機構成員,負責參與地方性法規制定、財政預算審議及公共事務監督等工作。其核心職能包括代表選民利益、推動城市治理及回應社區訴求。
中文定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市議員屬于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市級),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和重大事項決定權。主要職責涵蓋審議地方政府工作報告、批準預算決算、制定地方性法規等。
英文對應詞
注:部分城市采用"Alderman"(參議員)等曆史稱謂,但現代多統稱"Councilor"。
職能與權限
市議員需履行以下核心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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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是地方議會中具有法定代表資格和表決權的成員,其職責和權利主要圍繞政策制定、監督政府及代表市民利益展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政策制定與審議
市議員參與制定和審議市政府的重要政策(如城市規劃、預算分配),确保政策符合市民需求和城市發展目标()。
監督政府工作
包括審查預算執行情況、監督公共服務質量(如交通、教育)以及城市規劃的實施進展,以保障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
市民利益代表
收集并反映市民意見,處理投訴與建議,維護市民合法權益,例如通過提案推動社區改善項目()。
提案權與表決權
市議員可提出地方性法規或政策草案,并在議會會議中對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質詢與調查權
對政府部門的決策或行為提出質詢,必要時啟動調查程式以監督行政透明度()。
言論免責權
在議會内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确保履職自由()。
人身特别保障
非經議會許可,不得被逮捕或刑事起訴,保障其獨立行使職權()。
市議員既是地方政策的制定者與監督者,也是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梁。其權力與權利的設計旨在平衡履職需求與個人權益,确保地方治理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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