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在漢英詞典中具有多重語義層次,其核心概念圍繞"計劃性行為"和"類比關系"展開,主要包含以下四類釋義:
規劃性行為(Planning) 指草拟、設計的行為過程,對應英文動詞"draft"或"draw up"。例如:"拟合同"譯為"draft a contract",該釋義源自《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對"拟"作為"起草"的釋義。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拟"被标注為正式場合使用的書面語體詞彙,常用于法律文書或行政公文的起草場景。
意向性判斷(Intention) 表達主觀意願或未實現的計劃,對應英文"intend to"或"propose"。如"拟于下周召開會議"翻譯為"propose to hold a meeting next week"。該用法在《新世紀漢英大詞典》中被歸入情态動詞範疇,強調動作的計劃性而非即時性。
模拟性動作(Simulation) 指對既有模式的模仿行為,對應"imitate"或"simulate"。典型用例如"拟态"譯為"mimicry",該生物學概念在《漢英科技大詞典》中被明确标注為專業術語,強調生物體對外部形态的模仿機制。
類比性關系(Analogy) 建立事物間的對應關系,對應"analogous to"或"similar to"。例如"此情形拟戰場态勢"譯為"the situation is analogous to a battlefield scenario",該釋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被歸類為修辭學用法,屬于比喻性表達範疇。
語義演變方面,根據《漢語大詞典》的曆時分析,"拟"的原始義為"度量、揣度"(《說文解字》),後經詞義擴展衍生出"起草文書"(南北朝時期)、"模仿形态"(唐代)、"建立類比"(宋代)等多重含義。這種語義發展軌迹在《漢英對比語言學》中作為典型例證,展示了漢語單音節動詞的多義化特征。
“拟”是一個多義漢字,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打算、計劃
表示預先的設想或安排,如“拟去信聯繫”“拟議”。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正式計劃或方案,如“拟采納”“拟購”。
起草、設計
指初步編寫或制定文件、方案,如“拟定”“草拟”。在公文寫作中常見,如“拟稿”“拟訂合同”。
模仿、效仿
強調對某事物的仿照,如“拟古之作”“拟态”。在文學創作中,“拟”可指效法前人風格,如張衡《二京賦》模仿班固《兩都》。
比拟、類似
文言文中表示類比或推測,如“已非它山可拟”(《過小孤山大孤山》)。現代漢語中延伸為“虛拟”“拟真”等抽象概念。
修辭手法
作為文學修辭,如“拟人”(将事物人格化),常見于詩歌、寓言等文體。
如需進一步了解組詞或古籍用例,可參考漢典或搜狗百科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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