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地主英文解釋翻譯、不在地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bsentee landlord
分詞翻譯:
不在的英語翻譯:
【法】 abesse
地主的英語翻譯:
laird; landholder; landlord; landowner; lessor
【經】 land owner; landlord
專業解析
不在地主 (fuzai jinushi) 是一個源自日本殖民時期朝鮮半島的曆史經濟學術語,特指一類特殊的地主階層。其核心含義與英譯如下:
-
定義與核心特征 (Definition & Core Characteristics):
- 字面/直譯: Absentee Landlord (不在場的地主)。
- 實質含義: 指那些擁有土地所有權,但本人并不居住在其擁有的土地所在地(通常是農村或地方),而是居住在遠離該土地的城市(如首爾/京城府)或日本本土的地主。他們不直接參與農業生産和管理,而是通過代理人(如“佃頭”)或管理機構來收取地租(主要是實物地租,如稻米)。
- 關鍵點: 所有權與居住地的分離、不直接經營農業、依賴代理人進行管理并收取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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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與産生原因 (Historical Context & Origin):
- 這一現象在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期(1910-1945) 尤為突出和普遍。
- 原因:
- 殖民政策與土地調查: 日本殖民政府進行的土地調查(如“土地調查事業”)确立了近代土地私有制,使得土地買賣和集中成為可能。
- 資本積累與城市化: 部分朝鮮本土的地主、商人以及日本人(殖民官員、商人等)通過購買或強占等方式獲得大量土地。隨着殖民經濟的發展,這些人逐漸移居到城市(特别是京城府)或日本本土,尋求更好的生活、教育、商業或政治機會,成為“不在地主”。
- 投資方式: 土地被視為一種安全的投資和財富積累手段,購買土地後出租收租成為穩定的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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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影響 (Socioeconomic Impact):
- 加劇農村貧困與剝削: “不在地主”制度被認為是加劇朝鮮農村貧困化的重要因素。地主不在當地,對佃農的困境缺乏直接感受,代理人往往為了确保地租收取而采取更嚴厲的手段。地主收取的地租率通常很高(常達收成的50%或以上),且很少對土地進行改良投資。
- 阻礙農業發展: 地主缺乏改良土地、提高農業生産率的動力,佃農也因負擔沉重的地租而無力或無意進行長期投資,導緻農業生産技術落後。
- 城鄉矛盾與資本外流: 大量地租(主要是糧食)從農村流向城市或日本本土,加劇了城鄉差距,也意味着農業剩餘資本未能有效回饋本地農村發展。
- 殖民統治的社會基礎之一: 部分“不在地主”(尤其是日本籍地主)是殖民統治體系的受益者和支持者。
權威參考資料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 《東亞的土地所有權與殖民主義:韓國與台灣的比較研究》(Landownership Under Colonialism: Korea and Taiwan)
- 來源: Gi-Wook Shin (Gi-Wook Shin 是斯坦福大學社會學教授,韓國研究專家)。 其著作和研究中詳細分析了日本殖民時期朝鮮的土地制度,包括“不在地主”現象的産生、運作機制及其社會影響。可通過學術數據庫(如JSTOR, Project MUSE)或出版社(如斯坦福大學出版社)查找其相關著作章節。
- 鍊接示例 (需自行驗證訪問權限): https://www.sup.org/books/ (斯坦福大學出版社主頁,搜索作者或書名) 或 https://www.jstor.org/ (搜索作者名和關鍵詞)。
- 《劍橋日本史 第6卷:二十世紀》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Japan, Vol. 6: The Twentieth Century)
-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 (National Institute of Korean History - NIKH) 檔案與出版物
網絡擴展解釋
“不在地主”是一個曆史和社會學術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1.基本定義
指長期不在土地所在地居住的地主,亦稱“在外地主”。這類地主通過購置鄉村土地并出租,委托他人(如代理人或佃戶)管理、收取地租,自身則居住在城市、外鄉甚至國外。
2.曆史背景與分類
- 舊中國情況:主要包括兩類人群:
- 城市官吏、工商業者:在鄉村購置土地作為投資,但不參與直接管理;
- 原鄉地主:因戰亂、遷徙等原因離開本鄉,長期在外居住。
- 殖民與革命時期:例如越南土地改革中,曾将“不在地主”與法國殖民者、越奸等并列,其土地被暫時分配給農民耕種。
3.政策與社會影響
在20世紀中葉的土改運動中,不在地主的土地常被視作特殊處理對象。例如:
- 中國1950年代土改期間,部分政策規定其土地可分配給農民;
- 越南在反殖民鬥争中,将不在地主土地納入沒收和分配範圍。
4.學術讨論
學者如費孝通在《江村經濟》中分析過類似現象,指出這種制度反映了城鄉經濟結構的割裂,地主通過土地資本獲利卻脫離鄉村社會,加劇了農村經濟問題。另有研究強調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界定該概念。
提示:如需更深入的曆史案例或學術觀點,可參考道客巴巴論文及《江村經濟》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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