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rror facti
actually; as a matter of fact; as the case stands; in fact; in reality
practically; virtually
【經】 de facto
error; mistake; balk; baulk; falsity; inaccuracy; slip; stumer
【計】 booboo; bug; error; mistake
【醫】 error; vice; vitium
【經】 error
"事實上的錯誤"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是指基于客觀現實産生的認知偏差或判斷失誤,強調錯誤源于對實際狀況的誤解或信息缺失。該術語在不同語境下具有法律、邏輯和日常用語層面的含義,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法律術語(英美法系)
"事實上的錯誤"(Error in Fact)指行為人因對客觀事實認知錯誤而實施的行為,區别于"法律上的錯誤"(Error in Law)。例如:
合同籤署人誤将仿品認作真品購買,因事實認知錯誤可主張撤銷合同。
此類錯誤需滿足非故意性與重大性(materiality)方可成為抗辯理由 。
邏輯學與日常用法
指因信息不完整或證據失真導緻的結論偏差(Mistake of Fact),例如:
依據過時數據預測經濟趨勢,結果偏離實際發展。
概念 | 核心差異 | 典型場景 |
---|---|---|
事實上的錯誤 | 對客觀存在的誤判 | 誤認物品屬性、身份等 |
法律上的錯誤 | 對法律條文或效力的誤解 | 誤以為行為合法 |
事實錯誤(刑法) | 影響犯罪構成要件認知 | 正當防衛對象認識錯誤 |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事實錯誤"(Mistake of Fact)為:"對現存事實或狀況的誤解,可導緻法律行為無效" 。
適用領域:合同法、侵權法、刑法。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強調其構成要件:"錯誤需實質影響行為動機,且非因自身疏忽所緻" 。
注:術語解釋需結合具體法域判例,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對"錯誤"的認定标準存在差異。
關于“事實上的錯誤”這一法律術語的解釋如下:
定義
事實上的錯誤(error facti)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客觀事實情況存在錯誤認知,即主觀認識與客觀實際不一緻。這種錯誤屬于刑法中“認識錯誤”的重要類型,可能影響犯罪故意的認定。
主要分類
根據搜索結果中的法律解析,事實上的錯誤可分為以下三類:
對象認識錯誤
行為手段/工具錯誤
因果關系錯誤
與法律認識錯誤的區别
需注意區分“事實錯誤”與“法律錯誤”:前者是對客觀事實的誤解(如誤将他人財物當自己財物取走),後者是對行為法律性質的誤解(如認為盜竊不違法)。
以上分類依據《刑法》理論中的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展開,具體司法認定需結合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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