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here of influence
勢力範圍(shìlì fànwéi)在漢英詞典中通常翻譯為"sphere of influence",指特定國家或實體在政治、經濟或軍事層面具有主導性控制的地理區域或領域。該術語最早見于19世紀歐洲列強瓜分殖民地的外交文件,根據《劍橋英語詞典》釋義,其核心特征是通過非正式協議或實際控制力劃定排他性利益區域。
在曆史語境中,1884年柏林會議确立的非洲殖民劃分原則,将勢力範圍概念具象化為列強間的外交博弈工具。英國曆史學家霍布斯鮑姆在《帝國的年代》中指出,這種"隱形疆界"的劃定往往通過鐵路特許權、關稅協定等形式實現。現代國際法則通過《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确立的主權平等原則,從法理上否定勢力範圍的合法性。
當前該術語延伸至經濟領域,世界銀行報告顯示跨國公司常通過核心技術專利、行業标準制定形成"商業勢力範圍"。例如半導體産業中,台積電在先進制程領域占據全球92%市場份額,形成典型的技術控制型勢力範圍。地緣政治學者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中提出,數字時代勢力範圍已擴展至網絡空間和數據主權領域。
勢力範圍是一個具有曆史演變和多維含義的概念,以下是基于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勢力範圍指某個國家、組織或群體通過政治、軍事、經濟等手段控制的區域或領域。其核心特征表現為排他性控制權,即排斥其他外部勢力介入。
帝國主義時期的運用
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列強通過不平等條約(如《中俄密約》《膠澳租界條約》)将中國劃分為多個勢力範圍。例如:
國際法層面的特征
勢力範圍保留名義主權但喪失實際控制權,而租借地(如香港新界)則完全轉移行政管轄權,屬于更徹底的領土侵占形式。
注:如需了解具體條約内容或更多案例,可查看、3、8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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