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finite intent; specific intent
在法律語境中,"特定故意" (tèdìng gùyì) 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指行為人具有實施某種特定行為或追求某種特定結果的明确主觀意圖。其對應的英文術語通常為"Specific Intent"。
核心含義解析:
區别于一般故意:
構成特定犯罪的要件:
主觀心理狀态:
英文權威定義參考:
"The intent to accomplish the precise criminal act that one is later charged with." (意圖實施後來被指控的特定犯罪行為。) 來源:https://www.blackslawdictionary.com/ (權威法律詞典)
"A person acts purposely with respect to a material element of an offense when: (i) if the element involves the nature of his conduct or a result thereof, it is his conscious object to engage in conduct of that nature or to cause such a result..." (當一個人對犯罪的實質要素是蓄意時:(i) 如果該要素涉及其行為的性質或其結果,其有意識的目标是實施該性質的行為或造成該結果...) 來源:Model Penal Code § 2.02(2)(a)(i) (刑法學界的權威理論框架)
相關概念辨析:
概念 | 中文 | 英文 | 核心含義 | 與特定故意的關系 |
---|---|---|---|---|
特定故意 | 特定故意 | Specific Intent | 行為人追求特定結果或目的的明确意圖。是某些犯罪的構成要件。 | 核心概念 |
一般故意 | 一般故意 | General Intent | 行為人實施行為的故意,但不要求有追求特定結果的意圖。 | 基礎,但要求低于特定故意 |
蓄意 | 蓄意 | Purposely (MPC) | (模範刑法典術語) 行為人有意識地追求構成要件結果的發生。 | 最接近特定故意的 MPC 術語 |
明知 | 明知 | Knowingly (MPC) | (模範刑法典術語) 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導緻構成要件結果發生(不一定是追求)。 | 主觀惡性通常低于特定故意/蓄意 |
輕率/疏忽 | 輕率/疏忽 | Recklessly/Negligently | 行為人未能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緻結果發生。 | 主觀惡性更低,通常不構成故意犯罪 |
"特定故意" (Specific Intent) 是刑法中一個關鍵概念,指行為人實施行為時,主觀上明确追求法律規定的某個特定犯罪結果或目的的心理狀态。它是區分某些犯罪成立與否、區分犯罪嚴重程度的關鍵因素,要求檢方進行證明。其權威定義可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和美國法律協會模範刑法典的相關條款。
“特定故意”是法律術語中的一個概念,通常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緻某種特定結果,并且積極追求或放任該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态。以下是具體解析:
構成要素
與一般故意的區别
“特定故意”強調行為人對某一具體危害結果的明确認知和意圖,而非泛指主觀惡意。例如:
根據刑法規定,特定故意犯罪需承擔更重的刑事責任(如提到“應當負刑事責任”),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刑法中的故意分類,可參考權威法律條文或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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