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t sth. back
mooch
give back; return; also; even; still; too; yet
"讨還"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包含雙重語義維度。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及《牛津漢英雙解詞典》的權威解釋:
一、基礎義項指通過交涉要求歸還,對應英文"demand the return of",用于主張合法權益的語境。如:
二、引申義項指通過抗争恢複道義平衡,對應"redress"或"retrieve",多用于曆史正義語境。例如:
該詞在《劍橋漢英詞典》中标注為書面正式用語,其使用需符合法律規範與社會倫理。《現代漢語動詞用法詞典》特别指出,作及物動詞時需搭配具體标的物,如"領土""血債"等具象概念,不可接抽象事物。
“讨還”是一個動詞,指通過交涉或要求的方式,将他人欠下的錢、物品或抽象權益等索要回來。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指主動要求歸還被拖欠的錢財、物品或補償,如“讨還欠款”“讨還書籍”。
也可用于抽象事物,如“讨還血債”,表達對不公或傷害的追責訴求。
詞源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話本《京本通俗小說》,例句:“小夫人與我十文金錢,想是教你來讨還?”,說明其曆史淵源。現代多用于正式或嚴肅語境,如法律糾紛、曆史問題等。
提示:更多例句可參考中的具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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