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iff是什麼意思,sheriff的意思翻譯、用法、同義詞、例句
sheriff英标
英:/'ˈʃerɪf/ 美:/'ˈʃerɪf/
常用解釋
縣治安官
詞性
複數:sheriffs
常用詞典
n. 州長;郡治安官;執行吏
n. (Sheriff)人名;(英、葡)謝裡夫;(阿拉伯)謝裡夫
例句
The sheriff fired away the people who gathered and made disturbances.
警察開槍驅逐了那些聚衆鬧事的人。
Local ruffians and rogues bribed the sheriff and bullied the people.
當地的地痞流氓賄賂了縣長,在民衆間橫行霸道。
A man with a beard succeeded the sheriff.
一個留着胡子的男人繼任了郡長。
The sheriff is the one who works to keep law and order in town.
治安官是負責維護鎮上法制的人
Robyn asked the deputy on duty if she could speak with Sheriff Adkins.
蘿賓問值班警官她能否跟縣治安官阿德金斯談話。
He gave the sheriff their names.
他把他們的名字告訴了警長。
I can't believe you're the sheriff!
我簡直不能相信你是警長!
There is only one sheriff in the city.
這個城市隻有一個治安官。
The sheriff promised us that will not happen again.
警長向我們保證這種事不會再發生了。
同義詞
n.|Landeshauptmann/nomarch;州長;郡治安官;執行吏
專業解析
sheriff 是一個在英語國家,尤其是美國和英國,具有重要法律地位的職位名稱,其具體職責和權力範圍因國家甚至地區而異,但核心都與執法和司法事務相關。
1. 基本定義與核心職責
“Sheriff” 最核心的含義是指一個特定地區(通常是縣/郡)的最高執法長官。其主要職責包括:
- 維護治安與執法: 負責在其管轄區域内執行法律、預防和調查犯罪、逮捕嫌疑人、維護公共秩序。這通常是 Sheriff 最廣為人知的職能。
- 法庭相關事務: 負責法庭的安全保衛、送達法律文書(如傳票、令狀)、管理陪審團、執行法庭命令(包括沒收財産、執行驅逐令等)。
- 管理監獄/看守所: 在許多地區(尤其是美國),Sheriff 負責管理縣級的監獄或拘留設施,關押候審犯人或短期服刑人員。
- 提供緊急服務: 在轄區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緊急情況時,Sheriff 部門往往是重要的應急響應力量。
2. 美國語境下的 Sheriff
在美國,Sheriff 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地方性職位:
- 民選官員: 絕大多數州的 Sheriff 是由縣(County)的選民直接選舉産生的,屬于民選官員,任期通常為四年。這賦予了其獨特的政治和社區代表性。
- 縣最高執法官: Sheriff 是縣一級的最高執法長官,領導縣治安官辦公室(Sheriff's Office 或 Sheriff's Department)。其管轄範圍通常覆蓋縣内未并入城市的區域(Unincorporated Areas),但也常與市警察局(City Police Department)在轄區内合作或存在管轄權重疊。
- 權力廣泛: 除了上述核心職責,美國 Sheriff 的權力可能還包括管理交通、執行民事法律程式、管理預算和部門人員等。其具體權力由州法律和縣憲章規定。
- 與警察的區别: 雖然 Sheriff 和 Police 都是執法者,但關鍵區别在于:Sheriff 是縣一級的民選官員,管轄範圍通常是整個縣(尤其側重非城區);而 Police Chief(警察局長)通常是市一級的行政任命官員,領導市警察局,主要負責城市範圍内的治安。一個縣内可以同時存在 Sheriff's Office 和多個 City Police Departments。
3. 英國及其他英聯邦國家語境下的 Sheriff
在英國(尤其是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及其他一些英聯邦國家,Sheriff 的含義與美國有顯著不同:
- 榮譽性/儀式性職位: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一些城市,Sheriff 主要是一個榮譽性的職位,承擔禮儀性的職責,如參與地方重要活動、代表城市等,實際的執法職責非常有限或沒有。倫敦金融城的 Sheriff 是此類代表。
- 司法官員: 在蘇格蘭,Sheriff 指的是主持郡級法院(Sheriff Court)的法官(Sheriff Principal 或 Sheriff),負責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嚴重刑事案件除外),是重要的司法職位,而非一線執法人員。
- 曆史演變: 曆史上,英國的 Sheriff(郡長)曾是國王在郡的代表,擁有行政、司法和軍事權力,但隨着曆史發展,其權力逐漸被削弱或轉移。
4. 詞源
“Sheriff” 一詞源自古英語,是 “shire reeve” 的縮寫合并。 “Shire” 指郡(相當于現在的縣), “reeve” 指地方官員或管事人。因此,“shire reeve” 的字面意思就是“郡的管理者”,這清晰地反映了其作為地方最高官員的曆史根源。
參考資料:
- 《牛津英語詞典》 - 提供權威的詞義解釋和詞源學分析。
- 美國司法部司法統計局出版物 - 描述美國地方執法機構(包括 Sheriff's Offices)的職能和結構。
- 美國全國縣協會資料 - 介紹縣級官員(包括 Sheriff)的選舉和職責。
- 英國司法部/蘇格蘭法院服務機構網站 - 解釋英國不同地區(特别是蘇格蘭)Sheriff 作為法官的角色。
- 大英百科全書 - 提供 Sheriff 職位的曆史背景和在英美不同體系下的比較概述。
網絡擴展資料
“Sheriff”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英語詞彙,其具體定義和職責因國家/地區的司法體系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核心含義:指代一種地方執法官員,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執行法律。在英美體系中,該職位的具體職能和權力範圍存在差異。
- 詞源:源自古英語 scirgerefa,由 scir(郡)和 gerefa(地方官)組成,字面意為“郡管理者”。
2.不同國家的職責
- 美國:
- 通常為縣級(county)最高執法官員,由選舉産生,負責管理監獄、法庭安全、執行逮捕令、巡邏轄區等。
- 示例:The sheriff announced a bounty for the criminal.(治安官宣布懸賞通緝罪犯)。
- 英國:
- 多為禮儀性職位(如英格蘭和威爾士的郡治安官),實際執法權較小,部分職責包括協助法庭程式。
- 示例:The local sheriff attended the ceremony.(當地郡長出席了儀式)。
3.其他相關用法
- 曆史背景:中世紀時,該職位代表皇家權威,兼具行政與司法職能。
- 衍生詞彙:如 sheriff's sale(司法拍賣)等法律術語。
4.常見混淆點
- 與警察區别:美國的sheriff屬于地方(州/縣)雇員,而非聯邦或城市警察系統;其權限通常限于所轄縣内。
- 中文翻譯:需根據語境選擇“治安官”“郡長”或“警長”,避免與“州長”(governor)混淆。
例句參考:
- He was elected sheriff of the county.(他被選為縣警長)。
- The sheriff's badge was shaped like a star.(治安官的徽章是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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