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緻癌基因
n.|oncogene;緻癌基因
Carcinogene 是一個與緻癌相關的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
基本定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carcinogene 是“緻癌基因”的英文對應詞(),與oncogene(緻癌基因)相關。在中文翻譯中,它指能夠引發細胞癌變的基因片段,例如某些病毒攜帶的基因可能幹擾正常細胞調控機制()。
拼寫與語言差異
區分關鍵概念
建議注意:在學術寫作中推薦使用更标準的術語,如oncogene 表示緻癌基因,carcinogen 表示緻癌物,以避免混淆。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緻癌機制或案例,可參考相關醫學文獻。
名詞
/kɑr'sɪnədʒin/
緻癌物是指能夠引起癌症的一類物質,包括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緻癌物。
緻癌物通常用于描述某些物質的特定屬性,如化學品、輻射和病毒等。它也可用于描述某些行為或活動,如吸煙和曝露在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中。
緻癌物是一種可能導緻癌症的物質,它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影響人體細胞的生長和複制。這些物質通常會損害DNA分子,從而導緻細胞發生突變并失去正常控制機制,最終導緻癌症的發生。
緻癌物質、緻癌劑
防癌劑、抗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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