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受責備,應承擔責任
Not you but I should be to blame.
應該受到責備的不是你,而是我。
Your computer screen may be to blame.
說不定,這隻是你電腦屏幕的錯呢。
We demanded—somebody must be to blame.
我們責問——罪魁是誰?
Mary will be to blame.
瑪麗将會受到責備。
He can't be to blame.
他不能受責備。
"Be to blame" 是一個英語固定短語,表示"應承擔責任;是(錯誤或問題的)根源"。其核心含義是強調某人或某事物對負面結果負有責任,但需注意以下特殊用法和細節:
主動形式表被動含義 雖然結構上是主動語态(to blame),但實際表達被動意義。例如:
"The driver was to blame for the accident"(司機應對事故負責) 此時不可說成"was to be blamed",這是該短語的特殊語法現象。
使用場景
常見搭配 常與介詞"for"連用引出具體事件:
"Climate change is partly to blame for extreme weather"(氣候變化是極端天氣的部分原因)
與"be blamed"的區别
"She was blamed unfairly"(她遭到不公正指責)
特殊注意:該短語沒有時态變化,過去時隻需改變be動詞:
這個表達常見于新聞報道、事故分析等場景,能更客觀中立地陳述責任關系,避免直接使用"fault"等更具指責性的詞彙。
單詞:be to blame
“be to blame” 是一個英語短語,表示某事或某人應該為某種不良後果負責。通常用于責備某人或某事,表示某人或某事有罪或有責任。
“be to blame”通常用于表達某人或某事有罪或有責任。這個短語可以用于各種場景,如家庭、校園、工作場所等。它可以用于一般的責備,也可以用于正式的指責。
“be to blame”中的“be”是系動詞,表示狀态;“to”是介詞,表示目的;“blame”是名詞,表示責備。将它們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表示責備某人或某事的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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