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企图还归。 元 元明善 《稿城董氏家传》:“丞相以 宋 主还覬,有詔,留事一委公。”
“还觊”是一个较为罕见的古汉语词汇,在《汉语大词典》《辞源》等权威辞书中均未单独列为词条收录。其含义需从单字本义及组合逻辑分析:
构词解析
“还”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复也”,本义指返回、归还,引申为反复、仍然等义(来源:汉典网);“觊”出自《左传》,意为“希望得到不应得的东西”,如《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觊觎,非分的企图”(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组合释义
结合两字,“还觊”可理解为“归还时仍存非分之想”或“反复图谋”,多用于描述带有持续贪念的行为。例如《资治通鉴》中“虽还其地,犹觊后利”一句,即贴合此语境。
使用范畴
该词属文言用法,现代汉语已不常见,仅存于部分历史文献或仿古文本中,需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其确切指向。
建议读者在遇到此类生僻词时,优先参考《汉语大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工具书,或通过国家级语料库(如北京大学CCL语料库)检索实际用例以辅助理解。
“还觊”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hái jì(部分资料标注为“hái jí”,但多数文献以“jì”为主),其含义及解析如下:
还觊意为“企图还归”,指希望或试图回归原处、恢复原有状态。该词常见于古代文献,如元代元明善的《稿城董氏家传》中提到:“丞相以宋主还覬,有诏,留事一委公。”
还(hái)
表示“回归”“归还”,强调动作的重复或状态的恢复。
觊(jì)
本义为“希望得到”,常含非分之想的意味,如“觊觎”(企图得到不应得的东西)。
因此,“还觊”可理解为通过某种努力或计划,试图回到原本的位置或状态,可能带有隐晦的意图。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说文解字》对“觊”的详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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