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民"是现代汉语中由"股票"与"民"组合而成的复合词,特指通过证券市场从事股票买卖的自然人投资者。该词汇最早见于1990年代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初期,现已成为金融领域的规范术语。
一、词源构成 "股"指股份制企业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民"指自然人主体,组合后专指以个人身份参与证券交易的群体。该构词方式遵循汉语偏正结构的构词规律,与"网民""彩民"等新词属同类构词法(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二、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章定义,股民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买卖活动(中国人大网法律释义数据库)。
三、核心特征
四、社会功能 作为证券市场重要参与主体,股民群体具有价格发现、流动性供给、公司治理监督等市场功能。其投资行为受《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同时承担如实申报、合规交易等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专栏)。
股民是以个人身份参与股票市场交易的投资群体,其定义和特征可通过以下角度解析:
股民指通过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个人投资者,主要目标是通过股价波动或分红获取收益。与机构投资者不同,股民通常资金规模较小,交易行为更频繁且分散。
部分观点认为,中国股民存在“投机性”特征,倾向于短线操作而非价值投资。但需注意,这种描述可能受市场环境影响,并非所有个体均符合该模式。
根据,中国实际符合“活跃交易者”定义的股民数量(约1亿)远低于理论持股人群,说明该词具有特定行为指向性。
哵哵鸟牓谕薄怯不快漕仓处分权摧辱单劣定鼎门方先生饭牛歌非类蜂王浆改官贡察钩抉苟延关格孤孺祸梯鹘入鸦群寂薎筋度金粟如来可足浑狂戆淩折卤味吕公绦妙书冥佑迷浊能言善辩偶蹄目平脱谱帙轻尘栖弱草绮霞人事不知三黄山坂山扉商素山箐刹刹尘尘侍臣世弟兄筮嘉失水疏废水婔随包铜精头钱头油闲宴析辨诡词淅零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