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指妇女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唐 王维 《为王常侍祭沙陀鄯国夫人文》:“行闺训于穹庐,成母仪于蕃国。”《水浒传》第一一○回:“ 段三娘 从小不循闺训,自家择配,做下迷天大罪。” 清 沉复 《浮生六记·坎坷记愁》:“﹝堂上﹞因愈怒曰:‘汝妇不守闺训,结盟娼妓;汝亦不思习上,滥伍小人。’”
“闺训”是中国古代针对女性制定的家庭教育和行为规范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道德教化与礼仪约束,塑造符合传统伦理的女性角色。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闺”指女子居室,代指女性群体;“训”即教导,合指专为女子设立的训诫制度。
从内容构成分析,闺训主要包含四大维度:
历史文献显示,这套教育体系自周代《仪礼》发端,经汉唐发展至明清臻于完善,既承载着维系家族伦理的社会功能,也折射出传统社会性别分工的深层结构。现代学者指出,闺训文化具有双重性:既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古代性别观念的关键标本(参见《中国古代女性教育研究》,中华书局2019年版)。
“闺训”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女子在家庭中接受的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强调对女性言行举止、服饰礼仪、待人接物等方面的教导。例如《水浒传》中评价段三娘“不循闺训”,即批评其违背传统女性准则。
起源与内容
源于封建社会的性别伦理观,包含贞洁、顺从、持家等要求,如唐代王维文中提到“行闺训于穹庐”,说明该规范在边疆民族中也被推行。
教育形式
通常由母亲或女性长辈通过言传身教完成,例如清代《浮生六记》记载女性因“结盟娼妓”被斥为“不守闺训”。
该词现已较少使用,更多作为研究古代性别文化的历史语料。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查阅《浮生六记》《王维文集》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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