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在宗庙中的祭祀。《周礼·地官·鼓人》:“以路鼓鼓鬼享。” 郑玄 注:“鬼享,享宗庙也。”
"鬼享"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祭祀文化的专有名词,特指在特定祭祀仪式中供奉给祖先神灵的祭品或祭祀活动本身。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鬼享"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周代祭祀制度中"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周礼注疏》),其中"享"即献祭之意。汉代郑玄注疏明确将"鬼享"归类为对祖先神灵的祭祀。此处的"鬼"并非现代语义的幽灵,而是指人死后的魂灵,特指宗族先祖。
祭祀对象特定性
专指对祖先亡灵的供奉,区别于祭祀天神的"禋祀"或地祇的"实柴"(《周礼·春官·大司乐》)。古人认为祖先魂魄需依靠后人祭祀维持"生存",故《左传·僖公十年》云:"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强调血缘关联的祭祀合法性。
祭品与仪轨特殊性
据清代孙诒让《周礼正义》考据,"鬼享"需在宗庙举行,祭品以酒食为主(如"馈食"),且常在夜间进行,如《礼记·祭义》载"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以别幽明",暗合"鬼"属阴的哲学观念。
社会伦理功能
通过周期性"鬼享"强化宗族认同,《礼记·祭统》称"祭者,教之本也",其本质是以祭祀维系孝道伦理与家族秩序,如朱熹《家礼》规定庶人亦需"祭及三代"以尽孝思。
"鬼享"浓缩了古代"事死如事生"的生死观。先秦时"鬼"与"神"常混用(如《论语·为政》"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汉代以降随魂魄二元论兴起,"鬼"渐指代归土之魄,而"享"则强调以祭礼沟通阴阳两界。唐代杜佑《通典》将"鬼享"纳入吉礼范畴,成为国家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
"鬼享"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与祖先崇拜的产物,其词义根植于周礼祭祀体系,承载着维系血缘纽带、规范伦理秩序的文化功能。现代汉语中虽罕用,但作为历史词汇,仍是理解传统礼俗与哲学观念的关键语汇。
参考资料
“鬼享”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根据权威性较高的文献进行区分:
宗庙祭祀含义(主流解释)
成语引申含义(存疑释义)
注意:学术研究或古籍解读中应采用第一种释义,而第二种用法多见于通俗语境,可能存在争议。若涉及文学创作或成语应用,建议结合具体语境核实其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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