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繁杂琐碎。《北齐书·魏收传》:“但恨论及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耳。”《隋书·杨尚希传》:“愿陛下举大纲,责成宰辅,繁碎之务,非人主所宜亲也。”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民俗》:“别有幽坊小巷,燕舘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清史稿·刑法志一》:“盖 清 代定例,一如 宋 时之编敕,有例不用律,律既多成虚文,而例遂愈滋繁碎。”
(2).繁密细碎。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狐妾》:“家中人但闻刀砧声,繁碎不絶。” 夏丏尊 叶圣陶 《文心》三:“阳光从窗外的柳条间射进来,在沿窗的桌子上、地板上、同学的肩背上印着繁碎的光影。”
“繁碎”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繁杂琐碎,强调事物或事务的头绪繁多、细碎零散,缺乏条理或重点,常带有贬义色彩。以下从词典释义、典源及现代用法进行详细说明:
根据权威汉语工具书解释:
繁碎(fán suì):
形容事物繁杂琐碎,琐细零散。多指事务、细节或言辞过于细密琐屑,令人感到冗杂或困扰。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19年。
(注:因该词属古语衍生,现代词典释义较简,需结合古籍用例深化理解)
“繁碎”最早见于史书与政论,多用于批评政务或礼仪的繁琐:
《汉书·刑法志》:
“法令繁碎,罪积孥多。”
指法律条文过于细密琐碎,导致民众动辄得咎。
《宋史·职官志》:
“文书繁碎,吏缘为奸。”
批评公文流程冗杂,官吏借机舞弊。
现代语境中,“繁碎”仍保留“琐细冗杂”之义,常见于以下场景:
例:“日常行政工作繁碎,消耗大量精力。”
——指事务细碎且重复性强,缺乏效率。
例:“他的报告内容繁碎,听众难以抓住重点。”
——批评叙述冗长琐屑,逻辑不清晰。
例:“传统礼仪中的繁碎规矩已被简化。”
——指仪式中不必要的细节过多。
词汇 | 核心差异 | 例句 |
---|---|---|
繁碎 | 强调琐细零散,隐含负面评价 | 流程繁碎,亟待简化。 |
繁琐 | 突出程序复杂,中性偏贬 | 手续繁琐,但不可或缺。 |
芜杂 | 侧重杂乱无章,缺乏条理 | 资料芜杂,需系统整理。 |
“繁碎”一词凝练表达了中华文化中对“去冗存简”的实践智慧,其古今用例一脉相承,均指向对过度琐碎的批判性反思。在当代语境中,该词仍具生命力,常用于行政效率、语言表达及文化传承的讨论中。
“繁碎”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层面解析:
繁杂琐碎
指事物内容庞杂且琐细,缺乏条理。例如《隋书·杨尚希传》提到“繁碎之务,非人主所宜亲也”,强调君主不应亲自处理过于琐碎的政务。
现代用法如《清史稿》批评清代律例“愈滋繁碎”,说明制度过于复杂。
繁密细碎
形容事物形态密集且细碎。例如蒲松龄《聊斋志异·狐妾》中描写“刀砧声繁碎不绝”,表现声音细密不断;夏丏尊、叶圣陶在《文心》中用“繁碎的光影”描述阳光透过柳条的细碎斑驳。
该词通过古籍和现代文学的双重例证,体现了从具体事务到抽象描述的广泛适用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北齐书》《东京梦华录》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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