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贩卖私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私盐变价》:“人盐并获,若无持械,止以贩私治罪。” 王先谦 《东华续录·道光十年》:“该犯前因发遣遇赦,后復犯罪,拟流,逃回贩私,乃准令自赎。”
(2).贩卖走私物品。《光明日报》1982.2.23:“其实,贩私是贩卖走私物品的简称。”《当代奇案选·老板落网记》:“1981年10月3日,据可靠情报,从外地来了一伙贩私分子到 南通 购买黄金。”
“贩私”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
“贩私”指违法买卖私货或走私物品的行为,通常涉及国家管制商品(如盐、黄金等)或未缴税货物。该词由“贩”(贩卖)和“私”(私货)组成,强调交易的非法性。
清代贩私盐
在清代,盐业实行官营制度,私卖盐属于重罪。例如《福惠全书》提到“人盐并获,若无持械,止以贩私治罪”,说明当时法律对贩私盐的严厉态度。
现代走私物品
当代语境下,“贩私”主要指贩卖走私商品,如黄金、电子产品等。《光明日报》1982年将其定义为“贩卖走私物品的简称”。
贩私行为可能涉及逃税、扰乱市场秩序等罪名,各国法律均对此类活动有明确处罚规定。例如,中国大陆对走私贩私的打击力度较大,常通过专项执法行动遏制此类行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文,可参考清代盐政文献或现代反走私法规。
《贩私》是一个汉语词语,意为“贩卖私密的信息或数据”。通常指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然后通过出售或交易的方式获取利益。
《贩私》的拆分部首是贝和禾,分别位于左右两边。笔画数为15画。
《贩私》的来源是简化字。在繁体字中,它的写法是「販私」。
在古时候,汉字《贩私》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它的古代写法是「販私」,使用的是繁体字形。
1. 他被控以贩私罪,面临长期监禁。
2. 防止贩私行为,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
贩卖、私密、信息、数据、非法、利益
贩卖私密、倒卖隐私
保护私密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