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焚林而田 ”。 宋 秦观 《李训论》:“焚林而畋,明年无兽;竭泽而渔,明年无鱼。”
“焚林而畋”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焚林而畋(fén lín ér tián)指通过焚烧山林的方式驱赶野兽以进行狩猎。字面意为“烧毁森林来打猎”,比喻为追求眼前利益而采取极端手段,最终导致资源枯竭或长远损失,含强烈贬义。
结构:动词短语,通过破坏性行为(焚林)达成目的(畋),凸显手段与后果的矛盾性。
该成语源自古代典籍,体现传统生态观与治国理念:
“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
意指焚烧森林虽可一时捕获大量野兽,但未来将无兽可猎,告诫不可竭泽而渔。
进一步引申为统治者若横征暴敛(如焚林般掠夺资源),终致民不聊生。
象征破坏自然平衡的短视行为,如滥伐森林、过度捕捞等,警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用于批评企业或政策中“杀鸡取卵”式的决策,如透支资源换取短期效益。
反映中国古代“取之有度”的生态智慧,与当代环保理念相契合。
收录该成语,释义强调“毁坏资源以求一时之利”。
对“畋”字释义为“打猎”,并引《韩非子》例证。
归类为贬义成语,注解“比喻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后果”。
成语“焚林而畋”不仅是语言遗产,更蕴含深刻的生态哲学。在当代语境下,其批判性内涵持续警示人类:自然资源的利用需遵循可持续原则,摒弃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为构建生态文明提供文化支撑。
“焚林而畋”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通过焚烧森林来捕猎野兽,比喻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破坏赖以生存的环境,忽视长远后果。成语由“焚林”(烧毁森林)和“畋”(打猎)两部分组成,强调短视行为导致的资源枯竭。
出自宋代秦观《李训论》:“焚林而畋,明年无兽;竭泽而渔,明年无鱼。”。通过类比“竭泽而渔”,说明过度索取会导致未来无资源可用。
多作谓语或定语,用于批评急功近利、破坏生态或资源的行为。例如:“企业发展若焚林而畋,终将失去可持续性。”
该成语警示人们需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尤其在环保、资源管理等领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李训论》原文或成语词典中的扩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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