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录送死物件数目的方板。《礼记·曲礼下》:“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 孔颖达 疏:“书,谓条録送死者物件数目多少,如今死人移书也;方,板也。百字以上,用方板书之,故云书方也。”
《汉语大词典》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书方”一词包含两重释义:
一、古代文书形制
指汉代官方文书的一种固定书写格式,其内容需以方正竹简为载体,按固定行列誊录。此用法见于《汉书·艺文志》对公文存档规范的记载:“凡书方,简牍必正其行伍。”
二、药方书写规范
中医典籍中特指药方的标准化记录方式,要求包含药材剂量、炮制方法及服用禁忌。清代医学家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强调:“书方务详君臣佐使之序,明分两煎服之法。”现代《中医药典》仍沿用该术语描述规范化处方要求。
权威参考资料:
“书方”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主要与古代丧葬礼仪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书方”指记录丧葬陪葬物品数目及信息的方板。在古代礼仪中,送葬时需将陪葬物品的清单书写于方板上,以便清点和管理。这一用法源自《礼记·曲礼下》的记载:“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
古代丧礼中,“书方”是进入公门(如宫廷、官府)的必备凭证。若未提前告知丧事相关物品(如孝服、棺木等),则需通过“书方”列明清单,方可携带入内,体现了礼制的严谨性。
部分现代资料(如)提到“书方”可引申为“书籍中的方法或方针”,但此用法缺乏权威文献支持,可能是对词语的重新解读或误用。传统语境中,“书方”仍特指丧葬记录工具。
“书方”是古代礼仪制度下的专用术语,现代使用较少。如需引用,建议结合《礼记》等经典文献,避免与现代引申义混淆。更多细节可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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