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等长杖。《宋史·兵志七》:“ 真宗 祥符 中,重定等杖,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为五等,诸州部送闕下,及等者隶次军。”参见“ 等长杖 ”。
“等杖”在汉语词汇中属于古语用法,其核心含义需结合古代典章制度及器物文化理解。根据《汉语大词典》第七卷释义,“等杖”特指古代按身份等级规定形制的杖具,具有礼器与刑具的双重属性。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礼制象征
在礼仪场合中,“等杖”是区别尊卑的器物。《周礼·秋官》记载“大行人掌宾客之礼,等杖以别贵贱”,此处“等杖”指代不同材质或装饰的仪仗用具,如天子用玉杖、诸侯用犀杖等,体现森严的等级制度(来源:《周礼注疏》)。
刑律工具
唐代《狱官令》明确“凡决杖,皆分等杖”,规定笞、杖、徒等刑罚对应不同尺寸的杖具,如“笞杖径三分,杖杖径二分半”。此类制度化规范见于《唐律疏议·名例篇》,通过杖具形制差异实现刑罚轻重区分(来源:《唐律疏议新注》)。
需注意的是,“等杖”在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主要作为历史词汇出现于古代法制史研究领域。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特别辨析“等杖与寻常杖器之辨”,强调其制度性特征(来源:《说文解字注校订本》)。
“等杖”是一个历史术语,具体含义及解释如下:
等杖(拼音:děng zhàng)指“等长杖”,即古代用于测量身高的标准杖。根据《宋史·兵志七》记载,宋真宗祥符年间,朝廷重新制定了士兵选拔的身高标准,以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分为五等,符合标准者被编入次军。
部分资料(如)将“等杖”解释为“等待时间长”的比喻,但此说法缺乏可靠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误读。建议以历史典籍记载为准。
“等杖”是宋代军事制度中的专业术语,需结合历史文献理解其含义。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宋史》或相关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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