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禫祭至吉祭之间的丧期。服,服丧。旧礼,父母之丧,二十七月而禫。《天雨花》第八回:“诸事俱遵古礼,庐墓二十四月,直到禫服内,方得回家。”
禫服是中国古代丧服制度中的重要概念,特指丧期结束后举行的除服祭祀仪式及所着服饰。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禫”字从“礻”(示)部,本义与祭祀相关。《说文解字》释为“除服祭也”,即通过祭祀仪式解除丧服。按《仪礼·士虞礼》记载,古人丧制分阶段:父母丧后二十七月行“禫祭”,象征正式结束守丧期。此时所着素服称“禫服”,形制轻于重丧服,体现从哀思到日常生活的过渡。
禫服制度承载儒家“丧致乎哀而止”的伦理观。《礼记·间传》明确:“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 郑玄注云:“中月,间一月也。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 此制强调哀思有节,通过特定仪式实现情感转化。司马光《书仪》亦载禫祭后“饮酒食肉,复寝”,标志生活常态的恢复。
禫服制度在汉唐时期严格施行,宋代朱熹《家礼》调整为二十五月禫祭。明清两代沿袭《朱子家礼》,但民间实践渐趋简化。清代学者徐乾学《读礼通考》详考历代禫制差异,反映该礼制随时代变迁的调适性。
主要来源:
字义考据见《说文解字》释“禫”条;
礼制程序据《仪礼·士虞礼》《礼记·间传》;
历史沿革参考徐乾学《读礼通考》卷五十六。
“禫服”是中国古代丧礼中的特定概念,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指禫祭至吉祭之间的丧期,属于古代丧服制度的一部分。父母去世后,子女需服丧27个月(即“二十七月而禫”),禫服即指这一阶段的丧期。
时间范围:
服丧总时长为27个月,其中前25个月为“正丧”,后2个月为“禫服期”。
(注:部分文献如《天雨花》提到“庐墓二十四月”后进入禫服,可能存在不同礼制记载的差异。)
仪式意义:
禫祭是除丧服的祭祀,标志着丧期结束,此后可逐渐恢复日常生活,但需过渡到吉祭(正常祭祀)后方完全解除丧礼约束。
清代弹词《天雨花》第八回提到:“诸事俱遵古礼,庐墓二十四月,直到禫服内,方得回家。” 印证了禫服作为丧期最后阶段的应用。
注意:以上解释综合了网络资料,因搜索结果权威性较低,建议结合《仪礼》《礼记》等古籍或权威考据文献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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