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配享。《后汉书·祭祀志上》:“ 泰山 虽已从食於柴祭,今亲升告功,宜有礼祭。”
(2).跟随着吃食。 汉 焦赣 《易林·巽之遁》:“三鸡啄粟,十雏从食。”
(3).犹言副食。指小食、点心等食品。 宋 吴自牧 《梦粱录·荤素从食店》:“更有专卖素点心从食店,如丰糖糕、乳糕、栗糕……七宝包儿等点心。”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州桥夜市》:“ 梅 家、 鹿 家鹅鸭鸡兔,肚肺鱔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箇不过十五文。 曹家 从食。” 宋 周密 《武林旧事·蒸作从食》:“诸色包子、诸色角儿、诸色果实、诸色从食。”
从食,作为汉字部首组合,其核心含义需从构字法和历史语义两个维度解析:
「从」部
甲骨文作二人相随之形,《说文解字》释为「相聽也」,本义为跟随、顺从,引申为参与、从事。在构字中多表行为关联性,如「從」(跟随)、「徒」(步行)。
「食」部
甲骨文象盛食于器(皀)上覆盖之形,《说文》注:「一米也」,本指谷物,后扩展为进食行为。作为部首,多与饮食、营养相关,如「飯」「餐」「養」。
「从食」组合的典型字为「飨」(飨),其演变脉络如下:
甲骨文作二人对坐共食状,《说文·食部》:「飨,乡人饮酒也」,指乡民共聚宴饮。此义见于《诗经·豳风》「朋酒斯飨」。
《周礼·春官》注:「以酒食劳人曰飨」,如《左传·僖公十二年》「王飨醴」。
《礼记·月令》「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飨」,指以酒食祭神。
《国语·周语》「神飨而民听」,表神灵享用祭品。
「从食」结构在汉字中承载着集体性饮食行为的深层意象:
「餍」(饱足)从「厌」从「食」,表满足感;
「饔」(熟食)从「雍」从「食」,彰烹饪文化。
需说明:因权威词典资源未直接收录「从食」独立词条,本文据汉字构形学及《说文解字》《汉字源流字典》(谷衍奎编)等学术著作,结合经典文献用例综合释义。建议参考中华书局《说文解字注》或《古文字谱系疏证》深化研究。
“从食”一词在汉语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配享(祭祀礼仪)
指在祭祀仪式中作为配祭对象,与主祭品一同供奉。例如《后汉书·祭祀志》提到泰山“从食于柴祭”,即泰山作为配享对象参与祭祀仪式。
跟随着吃食
描述随从或依附者跟随主位者进食的行为。如汉代《易林·巽之遁》中“十雏从食”,描绘小鸡跟随母鸡啄食的场景。
副食、点心类食品(宋代后常见)
宋代文献《梦粱录》提到“荤素从食店”,指售卖包子、糕点等小食的店铺。此义项强调非主食的辅助性食物。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古代汉语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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