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乡村旅店。 唐 欧阳詹 《晨装行》:“村店月西出,山林鵯鵊声。” 元 张可久 《塞鸿秋·道情》套曲:“冰坚夜半踰天堑,月寒晓起离村店,一身行路难,两鬢秋霜染。”《水浒传》第六二回:“次日早晨, 卢俊义 离了村店,飞逩入城。”
(2).乡村酒肆。 唐 罗隐 《送魏校书兼呈曹使君》诗:“村店酒旗沽竹叶,野桥梅雨泊芦花。” 清 郑燮 《渔父·本意》词:“才上巳,又清明,桃花村店酒瓶香。”
村店是汉语中具有多重文化意涵的复合词,其核心指代乡村中的小型商铺,常见于古代文献与现代乡村语境。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商务印书馆)释义,“村”指人口聚居的乡村聚落,“店”为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小型场所,组合后特指“位于乡村地区、规模较小,提供日常生活用品或简单食宿的商铺”。
从词源演变角度分析,“村店”一词最早见于唐宋文献。南宋诗人陆游《步至村店》中“村店卖荞面,人家烧豆秸”的记载,表明其作为乡村经济节点的功能。明代《醒世恒言》中“见个村酒店,入去沽些酒吃”的描述,则佐证了其兼具商业服务与文化空间的双重属性。
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村店的社会功能已扩展至三个层面:(1)基础商业服务单位,供应粮油副食等必需品;(2)信息传播中心,承担乡村社区信息枢纽作用;(3)文化记忆载体,保留传统交易方式和乡土建筑特色。据《中国乡村商业形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行政村平均保有1.2处村店类经营场所。
该词在文学创作中常被赋予情感意象,如沈从文《边城》描写“傍山临水的村店”,通过空间叙事展现湘西风土人情。这种修辞手法在《汉语修辞格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中被归类为“地域文化符号化表达”的典型范例。
“村店”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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