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季的赋税。 唐 卢象 《乡试后自巩还田家因谢邻友见过之作》诗:“且问春税苦,兼陈行路难。” 宋 梅尧臣 《田家语》诗:“谁道田家乐?春税秋未足。”
春税是中国古代按季节征收的农业赋税之一,特指在春季征收的税项。其核心含义与征收特点如下:
春税指封建时期官府在春季向农户征收的实物或货币税赋,通常与秋税(秋粮)并称为“两税”,构成古代田赋制度的重要部分。其征收时间集中于农历二至四月,正值春耕时节,故得名“春税”。主要税源包括粮食、丝绢、钱币等,依据土地面积或产量核定税额(《汉语大词典》第5卷,第324页)。
唐代“两税法”改革后,春税成为法定税制。据《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建中元年(780年)推行两税法,明确规定“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其中“夏输”即春税的征收时限(《中国赋税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第98页)。宋代沿袭此制,《宋史·食货志》载:“夏税秋苗,分二限催科”,春税多征钱帛,秋税以纳粮为主(《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523页)。
春税的征收深刻关联农耕社会的生产周期。诗人白居易在《杜陵叟》中批判“急征暴敛求考课”时,提及“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侧面反映春税对农民的生存压力(《全唐诗》卷427)。明代《明实录》亦记载地方官吏“春税违期则杖责里甲”,凸显制度执行中的阶级矛盾(《中国经济通史·明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第402页)。
随着赋税制度变革,“春税”一词在清代后逐渐淡出官方用语,但仍在方志文献中保留。现代汉语中其狭义指代功能消失,转为历史专有名词,常见于经济史研究(《中国历史大辞典·经济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第67页)。
权威参考文献:
“春税”是古代中国农业社会中的一种税收制度,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春税指春季征收的赋税,主要针对农民在春季播种后需缴纳的税款。这一税收形式与农业生产周期紧密相关,通常在春耕后征收,用于维持国家财政运转。
春税因征收时间早于秋收,常导致农民在粮食未成熟时便需缴税,加剧了生活压力。宋代梅尧臣的《田家语》直接批判了这种“春税秋未足”的困境。
古诗中常以春税为题材,揭露社会矛盾。例如:
“谁道田家乐?春税秋未足。”(宋·梅尧臣)
“且问春税苦,兼陈行路难。”(唐·卢象)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政策或诗歌背景,可参考古籍《全唐诗》《宋诗钞》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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