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科举时代,殿试揭晓唱名的一种仪式。殿试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阁门承接,传于阶下,卫士齐声传名高呼,谓之传胪。 明 沉受先 《三元记·及第》:“金殿传臚第一声,三元连中占魁名。” 清 王士禛 《香祖笔记》卷二:“四月初四日殿试,初七日传臚。” 清 严有禧 《漱华随笔·武殿试》:“ 武举 止有会试,无廷试传臚之例。”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唱名》。
(2). 明 代称科举第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至 清 则专称二甲第一名为传胪。《明史·选举志二》:“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臚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士阶条例》:“二甲首名传臚,职同将军。” 李劼人 《大6*波》第三部第二章四:“ 川 汉 铁路驻 宜昌 总理,传胪出身,四品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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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胪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专有名词,指殿试后由皇帝宣布进士名次的典礼仪式。该词源自“胪传”的倒置用法,“胪”本义为传告,《说文解字》释作“胪,传也”,《汉语大词典》明确记载其特指“科举时代进士殿试后,按甲第唱名传呼召见”的礼仪流程。
在具体实施中,传胪仪式分为三阶段:第一日皇帝于太和殿钦定三鼎甲(状元、榜眼、探花),次日礼部官员在午门外张贴黄榜,第三日举行隆重的传胪大典,鸿胪寺官员依序高唱进士姓名及籍贯,声传九重。明清时期形成定制,《明史·选举志》记载该仪式“声彻丹墀,百官肃立”,《清会典》则详述其仪仗规模达三千余人。
该词词义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宋代指殿试第四名(即二甲之首),明代转为专指宣布名次的仪式,清代则进一步扩展为二甲进士统称。这种制度折射出科举文化的等级观念,如《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指出,传胪大典通过声浪传播强化了皇权权威,其仪轨细节被收录于《钦定科场条例》等官方文献。
“传胪”是古代科举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殿试后由皇帝主持的公布进士名次的仪式,又称“传胪大典”。该仪式始于宋代,明清时期尤为隆重:
不同朝代对“传胪”所指名次有差异:
“胪”本义为“传语”,《庄子》中已有“上传语告下曰胪”的记载,后引申为“依次传呼”。因此“传胪”即通过层级传递的方式宣布名次,兼具仪式感与权威性。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科举制度、历史文献及字义考据,主要参考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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