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礼》官名,为地官之属,掌川泽之禁令。《周礼·地官·川衡》:“川衡,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后汉书·马融传》:“然后缓节舒容,裴回安步,降集波籞,川衡泽虞,矢鱼陈罟。”
川衡是古代中国官职名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属于周代设置的水务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即负责巡查江河湖泊,制定禁捕、禁伐等生态保护法规,并监督执行情况。该官职反映了早期中国对水资源管理的系统化认知,具有三重核心职能:
生态监管职能
依据"以时禁发"原则,在特定季节执行封山禁渔政策,如《礼记·月令》记载的"孟春之月,川衡毋漉陂池",强调春季禁止捕捞以保护鱼类繁殖。
资源分配职能
通过"辨其物产而为之历"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可持续利用方案。宋代《太平御览》引《周礼》注疏显示,川衡需定期统计水产资源,规范采捕时间与数量。
灾害防治职能
《春秋左传注疏》记载川衡需"掌沟渎浍池之禁",负责维护水利设施,预防水患。汉代郑玄注解强调其"以防水旱"的防灾职责。
文献来源:
“川衡”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主要源自《周礼》,以下是详细解释:
川衡是《周礼》中记载的官职名称,隶属于“地官”系统,主要负责管理川泽(河流、湖泊)的禁令,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保护。其职责包括巡视水域、监督禁令执行、平衡资源分配等。
部分资料(如)提到“川衡”作为成语表示“平衡调和”,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读。主流解释仍以《周礼》官职为核心。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周礼》原文或相关历史职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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