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tagamy]在某些共同生活的社团里实行的婚姻,即每个男人被看作是每个女子的丈夫;反之亦然
泛婚(英文:group marriage或communal marriage)是人类学术语,指原始社会阶段的一种婚姻形态,其核心特征为一个群体内的所有男性与所有女性互为夫妻,无固定配偶关系。该概念主要用于描述早期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演变,现代社会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泛婚形态。以下是具体解析:
群体共婚制
指特定族群内部(如氏族或部落)取消个体婚姻限制,所有成年男女形成集体婚配关系。子女归属群体共同抚养,血缘关系按母系计算(“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来源:《文化人类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
原始社会的过渡形态
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 Morgan)在《古代社会》中提出,泛婚是介于“血缘家庭”与“对偶婚”之间的过渡形态,常见于母系氏族社会早期。
来源: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中译本)
是否存在严格泛婚?
部分学者质疑泛婚的普遍性。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指出,尚无充分民族志证据证明存在“无差别的群体性关系”,更可能是群婚松散组合(如多个丈夫与多个妻子交叉婚配)。
来源:《原始社会的性与压抑》(九州出版社,2007年)
与相关概念区别
部分原始部落的习俗被视作泛婚残余,例如:
来源:《原始文化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
当代语境中,“泛婚”偶被误用于描述开放式关系(open relationship)或多边恋(polyamory),但二者本质不同:
来源:《婚姻人类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泛婚”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具有特定指向。以下为综合解释:
指婚姻关系不固定的形态,即在一个共同生活的群体中,所有男性被视为所有女性的丈夫,反之亦然。该词由“泛”(广泛、普遍)和“婚”(婚姻)组成,强调婚姻对象的非排他性。
该词多用于学术讨论或特定文化研究,如人类学中对原始婚姻制度的分析,需注意其与“群婚”“多偶制”等概念的区别。
提示:以上解释基于网络词典释义,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语境。若需深入探讨婚姻制度演变,建议参考权威社会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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