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大地。《文选·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圆精初鑠,方祇始凝。” 吕延济 注:“圆精,谓天也;方祇,谓地也。”《旧唐书·后妃传下·代宗贞懿皇后独孤氏》:“忽归清汉,言復方祇。”
(2).指地神。《宋书·符瑞志下》:“圆神降祥,方祇荐裕,休珍杂沓,景瑞毕臻。”
“方祇”是汉语中具有宗教与哲学色彩的复合词,由“方”与“祇”二字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方”指大地,取“天圆地方”的宇宙观;《说文解字》释“祇”为“地祇,提出万物者也”,特指土地神。二字合称可理解为“大地之神”或“地祇”,象征对土地的崇拜与自然力量的敬畏。
从语源学角度分析,“方祇”最早见于六朝文献,如南朝梁代《昭明文选》中“方祇効祉,圆灵降祥”的记载,此处“方祇”与“圆灵”(指天神)形成天地对应的宇宙观表达。唐代类书《艺文类聚》引《白虎通义》称“地载万物者,释地所以得神之由也”,进一步佐证“方祇”承载着古代农耕文明对土地生育力的神化认知。
在文化内涵层面,“方祇”被纳入国家祭祀体系,据《宋史·礼志》记载,宋代帝王于南郊祭天时同步祭祀“皇地祇”,说明该词已从民间信仰上升为官方礼仪术语。现代汉语中,该词多出现于研究古代宗教、神话学的学术著作,如中华书局版《中国神话传说词典》将其列为中国古代地祇崇拜的核心概念之一。
“方祇”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fāng qí,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指大地
该释义源于古代文献,如《文选·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中“圆精初鑠,方祇始凝”,吕延济注:“圆精谓天,方祇谓地。”。在《旧唐书》中也有类似用法,如“忽归清汉,言復方祇”,均以“方祇”代指大地。
指地神
古代祭祀文化中,“方祇”亦指地神。例如《宋书·符瑞志》记载:“圆神降祥,方祇荐裕”,此处“方祇”与天神“圆神”对应,强调地神的象征意义。
建议结合《文选》《宋书》等古籍原文进一步考证,或参考权威词典(如《汉语大词典》)获取更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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