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俗于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夜,燃莲花灯于水上以烛幽冥,谓之“放河灯”。 明 刘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春场》:“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於水次放灯,曰放河灯。”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放河灯》:“ 运河 二闸,自端阳以后游人甚多,至中元日例有盂兰会……晚间沿河燃灯,谓之放河灯。” 清 潘荣陛 《帝京岁时纪胜·中元》:“每岁中元建盂兰道场,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使小内监持荷叶燃烛其中,罗列两岸,以数千计。又用琉璃作荷花灯数千盏,随波上下。”
放河灯是中国传统民俗活动,指在特定节日(尤以中元节、元宵节为盛)将特制的灯盏放入河流、湖泊中,任其随波漂流的行为。这一习俗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情感寄托,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意为“放置”“漂流”,强调主动释放并任其自然流动的过程,体现对自然力量的依托。
指专为水上漂流制作的灯盏,传统材质为纸、木或荷叶,内置蜡烛或油灯芯,现代亦有电子灯替代品。其造型多样,如莲花、船形等,象征纯洁与引渡之意。
放河灯习俗可追溯至佛教“盂兰盆会”超度亡魂的仪式,后融入道教中元节祭祀传统,并逐渐世俗化为民间祈福活动。其核心寓意包括:
不同地区习俗略有差异,但核心步骤趋同:
当代放河灯活动在保留传统精神的同时,更注重文化传承与环保理念。例如:
河灯在文学作品中常作为承载思念的意象,如萧红《呼兰河传》中描述:“河灯从上游流下来,金呼呼的亮,好像活着的星星。”其漂流过程隐喻生命的流转与希望的延续,体现中国人“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参考来源说明:
本文释义综合权威辞书《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对“河灯”的词条解释,并援引民俗学专著、非遗保护文件及文化研究文献,确保学术性与可靠性。因部分原始文献无公开电子资源链接,此处标注出版物信息以供溯源。
“放河灯”是中国传统民俗活动,具有祭祀与祈福的双重含义。以下从多个角度综合解释这一词语:
“放河灯”指在特定节日(尤其是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将莲花形灯盏放入河流或水域,以烛光引导亡灵、寄托哀思的仪式。其名称源自“河灯”这一载体,灯体常以纸或荷叶制作,底座放置蜡烛或油灯。
传统河灯以荷花为原型,底座材质从木片发展为泡沫塑料,灯芯从蜡烛变为电子灯。清代宫廷曾用琉璃制作数千盏河灯,形成“随波上下”的壮观景象。
注:如需了解更多历史文献记载或地方习俗差异,可查阅《帝京岁时纪胜》《呼兰河传》等作品(参考来源:、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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