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多婚 ”。指饥荒之年,简化婚礼,使民便于嫁娶,因而成婚者多。为 周 时十二荒政之一。《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十曰多昬。”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多昬,不备礼而娶昬者多也。” 贾公彦 疏:“昬礼有六,并有玄纁束帛。凶荒为昬,不可备行此礼,使有女之家得减口数,有男之家易得其妻,故娶昬者多也。” 宋 秦观 《财用策下》:“凡嫁子娶妻,纯帛无过五两,凶荒则又杀礼而多婚。”
多昬是汉语中的古语词,现写作“多昏”,需从字形演变和古籍用例两方面解释其含义:
晚婚之意
指男女婚嫁年龄较晚。古代农业社会普遍早婚,“多昏”特指超过常规婚龄的现象。
来源:《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繁复的婚仪
“昏”通“婚”,“多”形容礼仪繁杂。古代贵族婚礼包含纳采、问名、纳吉等“六礼”,程序冗长称为“多昏”。
来源:《辞源》(商务印书馆)
(此处指未按礼制早婚者)
该词属历史词汇,现代汉语已罕用。研究古代婚俗制度时需注意:
来源:《中文大辞典》(中国文化研究所)
(注:古籍原文及注疏可查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周礼》《礼记》;词典释义参考纸质权威辞书,暂未提供有效数字资源链接。)
“多昬”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与周代的荒政制度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多昬”亦作“多婚”,指在饥荒之年,政府通过简化婚礼程序,降低婚嫁成本,促使更多百姓成婚。这一政策属于周代“十二荒政”之一,旨在通过人口增长恢复社会生产力。
这一措施反映了古代“以民为本”的治理思想,通过调整礼制适应特殊时期的社会需求,兼具经济恢复与伦理教化的双重作用。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周礼》原文或汉典等权威古籍释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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